民法典段子(民法典段子 520赠与)
一组民法典脱口秀短视频近日走红,对此你怎么看?
网上有一组“民法典脱口秀”短视频走红了。表演者钱易文就职于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主要工作是负责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在这则视频中她用动画还原案件,生动解读“法言法语”,“用轻松一点的氛围”科普《民法典》,被称为最会讲段子的调解员!网友看了视频之后纷纷表示,这样的网红越多越好。把严肃的法律条文和生动的语言表达结合在一起,大大增加了民众的观看热情,十分值得期待。
1、这一段视频在轻松愉悦中增长了群众的法律知识。
《民法典》出台以后,各路法学大咖纷纷开直播讲解,基层组织也纷纷下场组织《民法典》的宣传工作,各种手段层出不穷,然而对此最感兴趣的还是从事法律工作的各类人群,普通群众还是会感到自己与《民法典》距离遥远。这一次普法视频的走红,也充分说明了群众对于法律知识还是充满好奇、渴望理解的。这段脱口秀视频脱去了法律严肃的外衣,把段子纳入其中,在一片轻松幽默中科普知识,值得宣传。
2、小姐姐的举动堪称榜样,值得学习。
据小姐姐说,一个视频,光文案就得写一整天,可见视频背后的准备工作远远不向视频表现的那样轻松。普法从来就不是一个轻松简单的小事,小姐姐让这份繁琐工作变得有趣、新颖,更让普通老百姓听得进、听得懂,实在是一件特别了不起、特别棒的事。小姐姐作为一个素人,通过普法视频走红,恰恰体现出了年轻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创新活力,这恰恰也说明小姐姐没有甘于现状,始终抱有一种年轻人拼搏奋斗的精神。她的这一份精神值得我们所有“打工人”学习。
合法的夫妻不合适,合适的夫妻不合法
不合法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法律法规中禁止结婚的情形和依法撤销的婚姻。包括包办、买卖的婚姻、重婚、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婚姻、未到法定年龄的婚姻和因胁迫结婚的婚姻。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哪些婚姻是不合法。但还要注意的是,违法建立无效婚姻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应无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触犯刑法的,则要负刑事责任。当事人最好是避免出现导致婚姻不合法的情形,这样也是对自己利益的一种保护。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肇庆律师。
用脱口秀的方式讲民法典,这是不是更能让我们记住法律法规?
用脱口秀的方式讲解民法典,我觉得这种方式是一种让人比较容易接受的方式,能够让我们的公众更加快速的记住我们的法律法规,其实我认为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上的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我们的法律法规,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说没有法律法规,我们这个社会就不能够正常的进行下去,我们需要法律法规去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需要利用法律法规去维护我们的权益。
其实我认为现在很多公众对于民法典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但是我觉得我们社会上的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或多或少的去了解我们的法律法规,因为这样子有利于帮助我们更好的在这个社会上生存,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利用法律的武器去捍卫我们的权利,所以说我们会有很多的方式去帮助我们更好的记住法律法规,我认为用脱口秀的这种方式能够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民法典的内容。
想要真正的记住法律法规,我认为只有理解才能够帮助我们牢牢的掌握。脱口秀的这种方式,我认为是琅琅上口的,而且大家在接受程度上来说也会比较容易接受,大家在学习的过程当中呢,也不会太过于死板,可以说,这是一种创新的方式。
其实有很多的方式都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记住法律法规,不同的方式能够带来不同的效果,可以通过小品的方式,可以通过相声的方式,可以通过音乐的方式,最主要的是看大家能够接受哪种方式了,我认为无论是我们在哪个阶段都应该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教育。这是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掌握的一项技能,想要在这个社会上生存,法律其实是必不可少的,每个人都应该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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