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诉讼费谁出的简单介绍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支付
解答交通事故诉讼费由主张的一方先交预交,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判决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具体情况,一是各半承担,二是由败诉方承担。所以承担的方式有很多种。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交通事故官司诉讼费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肇事方承担。交通事故案件中,被告为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但是,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只是代替肇事方向伤者承担赔偿责任,而根据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约定,诉讼费不属于保险合同赔偿的范围。因此,诉讼费最终是由肇事方来承担的。
交通事故官司诉讼费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肇事方承担。交通事故案件中,被告为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但是,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只是代替肇事方向伤者承担赔偿责任,而根据肇事方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约定,诉讼费不属于保险合同赔偿的范围。因此,诉讼费最终是由肇事方来承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直行车道右转扣几分
右转弯车道直行扣3分罚款两百元,属于不按规定线路行驶:1、如果是直行车,进入了左转或右转车道,电子眼会马上进行抓拍,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就会受到处罚;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根据具体情况交警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处罚,罚款一般200,扣分是2分到3分;3、在划有导向线的路口,要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期间要按照道路上的标志线行驶、并线等驾驶操作。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 禁令标志 、禁止 标线指示的;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 警告标志 的;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 安全技术 检验的。
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交通事故官司诉讼费由谁承担 直行车道右转扣几分 @2019
交通事故开庭诉讼费由哪个出
法律分析: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4、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5、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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