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定金(民法典定金双倍返还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合同定金最高多少
《民法典》合同定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十。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多少
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多少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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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房屋销售可以收定金吗
《民法典》规定房屋销售可以收定金。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的担保,是否收取定金由双方自行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法律规定
关于定金的法律规定主要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七条、第五百八十八条中,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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