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产品责任(民法典产品责任诉讼时效)

2023-03-22 民法典

产品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产品侵权责任 的认定为: 1.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 。 2.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我国法律是如何确定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的

法律解析:

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的缺陷造成他人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 侵权责任 。产品责任适用无 过错责任 ,不论产品所存在的缺陷是来源于生产者,还是销售者过错导致的抑或是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的,被侵权人均有权向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四条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民法典产品责任(民法典产品责任诉讼时效)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法典中的产品责任应采用何种归责原则,在立法过程中看法不一,大致有四种观点:

(一)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此种观点认为不论生产者、销售者有无过错,只要产品有缺陷并造成他人损害,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多数人主张此说。

(二)是过错责任原则。理由是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中,还不具备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无过错责任的条件,因此,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只对自己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即可免责。

(三)是过错推定原则。认为产品责任既非过错责任,亦非无过错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之间的中间责任,即产品缺陷的事实本身,应视为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有过错,即过错推定。

(四)是二元归责原则。认为产品责任既适用无过错责任,也适用过错责任,但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导。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已明确规定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第四十二条规定销售者承担过错责任。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什么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产品责任实行什么原则

法律解析:

一、受害人(原告)的 举证责任 构成产品侵权,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有: 1、必须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 2、产品存在缺陷; 3、产品缺陷与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生产者、销售者将产品投入市场时缺陷已经存在。 依最高人民法院民事 证据 规则,没有将产品侵权案件的任何一个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即原告有义务对以上所有事实条件承担举证责任。 二、生产者(被告)的免责举证责任 生产者承担的是无 过错责任 ,但不是绝对责任。生产者若要免责,则应对免责事项负举证责任。 我国《 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三、销售者(被告)的免责举证责任 销售者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因此,销售者只要举证证明以下两点,其免责举证就可以完成: 1、产品缺陷是产品自身存在的,而非其过错造成; 2、明确产品的生产者是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张华民法典(解码民法典张谷)
下一篇 民法典国庆(民法典国庆放3天犯法吗)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民法典产品责任(民法典产品责任诉讼时效)

产品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产品侵权责任 的认定为: 1.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 。 2.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