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开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的词条
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一、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二、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三、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内容。
四、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五、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现场安全防护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视情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
(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三)指挥救护、勘查等车辆停放在安全和便于抢救、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第七十三条 除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情形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交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开别人的车出事故怎么办
开别人的 车出了事故 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 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开别人车出了交通事故怎么办
驾驶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确定责任如下:
1、因租赁、借用等情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老赵开走他人车辆,导致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
开别人的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当事人应当立即停止,保存证据,抢救伤员;
.报警交警;
.在保证区域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位置,并设置危险标志;
.撤离现场,等待交警处理后续事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抢救受伤人员而改变现场时,应标明位置。乘客、过往车辆驾驶员、路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的,可以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立即离开现场的,应当及时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2.开别人的车,可以用来赔。交通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被保险人及其许可的合法驾驶人。因此,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可以通过交强险对驾驶车辆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付。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受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事故期间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的;(3)被保险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丧葬费、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支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