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案例 >>

车祸过度医疗怎样鉴定(伤者过度医疗如何鉴定)

2023-03-21 案例

过度医疗如何鉴定

1、过度医疗的鉴定是的基本准则是: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在治疗中,要看医生的目的何在,治疗是否产生预防作用,是否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长病人的寿命。

2、【法律依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更多关于过度医疗如何鉴定,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车祸过度医疗怎样鉴定(伤者过度医疗如何鉴定)

车祸伤残鉴定流程怎么走

发生交通事故后做伤残鉴定的程序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敏老要提供赔偿依据的搜拆,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桥漏升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交通事故中过度医疗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对过度医疗判定为:对方在无医嘱、非必要的情况下使用了非医保类药品等。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怎么判定过度医疗

法律主观:

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人们对于过度医疗要怎样进行司法鉴定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过度医疗要怎样进行司法鉴定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过度医疗鉴定一般来说,对过度医疗判定的基本准则是: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在治疗中,要看医生的目的何在,治疗是否产生预防作用,是否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是否能延长病人的寿命。另外有两个附加条件是:病人的经济能力是否能承受,病人的心理是否能承受,治疗中是否能体现病人的权利。二、过度医疗基本特征(一)使用的诊疗手段超出了疾病诊疗的根本需求,不符合疾病规律和特点;(二)采用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三)对疾病基本诊疗需求无关的过度消费;(四)费用超出了当时个人、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社会发展水平。三、过度医疗形成原因(一)经济原因是主要的原因,如:医疗过于市场化发展、以药养医、医务人员的收入与经济效益挂钩、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二)医学本身的复杂性与医生的诊疗水平的原因;(三)法律法规制度的原因,如:医疗事故鉴定法规定了医生在鉴定过程的举症倒置制度,可能导致医生对病人的过度检查;据介绍,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在300名全科医生中,有98%的人承认自己在医疗过程中有增加各种化验检查、院内院外会诊,多为病人开具药物等自卫性或者称之为“防御性”的项目。而医生自卫性医疗的目的很明确,就是“避免吃官司”。(四)医生的道德水平的原因,比较少见。(五)其他原因,如:医患关系紧张;个别病人的不合理要求。四、过度医疗基本定义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真正提高诊治价值,只是徒增医疗资源耗费的诊治行为。或者说,在治疗过程中,不恰当、不规范甚至不道德,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简单说,过度医疗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的行为,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医疗不是诊治病情所需,起码不是诊治病情完全所需。过度医疗是与道德相违背的,是法律以及相关制度所被禁止的。好了,以上数据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关于过度医疗要怎样进行司法鉴定相关解答,我相信每个仔细阅读这篇文章的人,对过度医疗要怎样进行司法鉴定情况一定有了更加明确深刻的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车祸怎么做伤残鉴定

建议当事人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

【法律分析】

第一,交通事故受伤伤残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第二,建议当事人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结果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第三,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结果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关于交通事故几个原告可否一起诉讼的信息
下一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有哪些流程的简单介绍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车祸过度医疗怎样鉴定(伤者过度医疗如何鉴定)

过度医疗如何鉴定 1、过度医疗的鉴定是的基本准则是:对病人的诊疗总体上是趋好还是伤害。在治疗中,要看医生的目的何在,治疗是否产生预防作用,是否减轻了病人的痛苦,是否...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