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全责对方不肯结案怎么办(我全责,对方一直拖着不结案怎么办?)
我方全责对方不肯结案怎么办
不结案是可以提出 诉讼 。 1、在 交通事故 中,不是只有伤着可以起诉。 2、事故双方谁都可以起诉的,你也可以到法院起诉他,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向你提供相关手续到保险公司报销。 3、法院再审理的时候自然就是吧赔偿问题一并审理了,然后判决该赔偿多少。 4、你起诉的话,在 起诉书 中药写明对方承担本次的 诉讼费 。
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我该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迟迟不肯解决理赔怎么办
起诉,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十日内,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如果对方全责,自己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宣判后再不给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62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切忌先修理后报销
一些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委托修理厂理赔需慎重
一些车主为了方便,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此行为风险很大,有的修理厂会让车主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不计免赔范围有限制
即使投保了不计免赔险,车主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和理赔证件不全等,保险公司一般会加扣免赔率。不计免赔险是附加险,主要针对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主险,对于自燃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并不起作用。
交通事故我全责,事隔已经6个月了,对方迟迟不结案我该怎么办,对车辆来年的保险,年检有没影响
你全责,说明交警事故认定书已经下了,不影响车辆年检。你吃亏就在于对费用进行了垫付,其实没有垫付的义务,可以等对方治疗、修理了然后再找你索赔,或者你们谈好了以后才垫付。
这种情况不要理会对方,让对方着急来找你吧,反正人身伤害诉讼有效期只有一年,财产只有两年,超过有效期对方就不能再找你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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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轻伤.我全责.对方拖着不肯处理.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你全责,对方拖着不肯处理。你可以打电话,约对方去处理。几次邀约对方后,如果对方还拖着,那么等一个月以后,你该拿的驾照及车辆什么的都可以拿出来了。你不用去管,到时候只有对方着急,拖到法律失效以外的话,那就变成不了了之了。
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不结案会怎样
交通事故不结案,会造成车辆无法驾驶上路和年审等。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一直不来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你方全责,对方一直不来处理,你可以到交警部门反映这个情况,也可以有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你签完之后等交警部门通知对方来签字,等双方签字完成后,再到交警队拿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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