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规定的(民事免责的情形)
违约责任免责事由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规定如下: 1、法定免责事由,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 承担民事责任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约定免责事由,由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自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民事责任免除的条件是怎样的
民事责任免除的条件是: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违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受害人的过错(故意或过失);其他符合约定或法定免责条件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主要有哪些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主要有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办理。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且未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民法典》侵权什么情况下能免责
侵权责任 的免责事由法律规定有下列几种: 1.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4.因 正当防卫 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5.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 民事责任 。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