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媳妇(民法典媳妇有义务)
民法典规定儿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吗
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有赡养义务的是子女。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媳妇有赡养婆婆的义务吗
1、儿媳妇没有义务 赡养 婆婆,公婆与儿媳之间,虽然都是以父母子女相称,但并非以上所说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当然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2、作为赡养人的配偶,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并且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 继承人 。
2021年民法典对儿媳妇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六十七条就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用的承担作出了规定。该条第一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很多人在看到这个法条后,想到父母的法定赡养人是成年子女,那儿媳、女婿对配偶的父母并不存在法定的赡养义务,儿媳、女婿不赡养配偶的父母的不违法的。但是我们都知道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如果女婿、儿媳不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也就没有相应的继承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新民法典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法律主观:
儿媳原则上没有法定继承权。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一顺位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如何规定婆媳是啥关系
儿媳与公婆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从法律关系上讲,儿媳并无赡养公婆的义务;在一般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儿媳也无权继承公婆的财产。
若出现丧偶儿媳对公婆的继承权纠纷问题,须明确以下事项:
第一、在配偶死亡,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前提下,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丧偶儿媳是否再婚,不影响她的继承权;
第三、丧偶儿媳的继承权是独立的,不影响她的子女因代位继承而享有的继承权,也不因她的子女享有继承权而受到限制。《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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