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2021征收标准(房产税2021年征收标准)
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 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
最近,有关 房产 税相关的消息引发了大家的热议,据了解,本次将针对房产税征收提出了立法,那么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是什么呢?
近期,国家相关部分召开了会议,在会议中指出,要积极稳妥推进 房地产 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据了解,此次提及房地产税的立法、改革和试点,考虑的站位要更高,即在共同富裕的完成中,有一环节是需要通过房地产税的试点来进行的。
房产税试点的六个城市是指重庆、上海、宁夏、陕西、厦门、北京,其中重庆、上海这两个房产税试点城市在2011年1月28日就开始了,除了这六个城市外,在2018年明确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广州、天津、苏州、杭州、南京等地也成为试点。
2011年,上海、重庆两地已经试点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但存在上海只针对本地居民的第二套住房、重庆只针对 别墅 和高档住房征收等问题。
以上海为例,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如下:
1、上海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计税依据: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
2、上海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税率:实行0.4%~0.6%差别化税率。适用税率暂定为0.6%,但对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可暂减为0.4%。
3、上海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征税面积:对本市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
因而,上海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
2021年房产税如何征收?
专家预计2022年征收。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虽未出台,但早已着手进行。从2015年起,房地产税正式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2018年3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上曾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草案。
当年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包括各类立法项目116件,其中,房地产税法被列入“条件比较成熟,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第一类项目中。
开征房产税
开征房产税有多重意义,它本身对房价的影响是间接的。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一是调节财富分配,有利于缓解由于房价上涨引发的居民财富差距加大的社会积怨。
二是有利于约束投资性和奢侈性购房需求,即多买房、买大房、买贵房要多交税。
三是增加住房的持有成本,有利于挤出空置房源,节约社会资源。
四是完善我国的财税体系,增加了地方直接税源,逐步减少地方政府对新增土地收益的过度依赖。
2021年房产税如何征收
2021年房产税征收原则: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房产税包括哪些税
1、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买房时按评估额1%-3%缴纳,面积90平米内第一次购房1%,面积90平方-144平米且第一次1.5%,非第一次购房或144平方以上按3%缴纳,由买方缴纳。
2、营业税(买方支付)。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具体如下: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_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6%;房产证未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_以下的需要缴纳差额的5.6%;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_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6%;房产证满2年的,并且面积在140_以下的免交。
3、个税(买方支付)。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对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房产税2021年开征标准是怎样的?
01
2020年1月1日起,房产税新规出台,具体细则为:对拥有2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以上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3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4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通知,作出如下细化规定:对奢侈性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一律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2020年1月1日起,对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部分(指房产的转让价减去原购买价),一律按20%的税率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该房产此前已缴交的房产税,可以抵扣房产转让增值收益部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该房产累计已缴交的房产税超出此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该项个人所得税视为零;对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宅,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抵扣方法如上;转让家庭唯一住宅且居住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转让商业房产的,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抵扣方法如上。 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主找不到原始购房发票的,税务机关委托拥有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建立机构名库随机抽取),参照有市场成交记录的同地段同类房屋,或查阅当地住房信息系统,对其房产的原购买价进行评估,作为计税依据。从低收取评估费,但评估费用由卖房人承担,作为丢失原始购房发票的惩罚。
当地政府每年公布分类住宅的市场指导价(即房产现值),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指导价的,以市场指导价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类似北京、深圳、成都等城市现在执行的二手房过户指导价)。个人出租住宅,其租金收入须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房产(商铺、写字楼、酒店等),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取消现行对转让个人住宅征收5.5%营业税的规定。房产所有人(业主)必须持有以上所有完税证明,房屋权属管理部门方可为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各城镇的房产税收入和个人转让住宅增值收益的个人所得税收入,由地方政府支配,专项用于保障房建设;盈余部分拟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类支出的,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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