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入刑(民法典入刑吗)
在新民法典中醉酒驾驶如何量?
新民法典中醉酒驾驶没有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才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民法典2021年新规拖欠农民工工资超过5000元能不能入刑事案件?
一般情况,这都是民事纠纷,不能归属于刑事案件,除非有人受伤等其它违法行为。
新民法典2021年新规离退休入刑人员退休金能否继续?
退休的企业员工一旦触犯法律,被定罪入刑的,在其服刑期间,退休费用将被予以暂时性停发。
等到刑罚结束后,可以恢复发放。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时候,服刑结束后,恢复发放的退休费应当遵照其入狱前的退休费发放标准,即其在服刑期间不想有同等的退休费调整政策。在其刑满释放重获发放资格后,将享有此后的退休费调整制度。另外,其在服刑期间停发的部分,不予补发。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缓刑、拘役等情况下,则会有不同处理:
退休人员被法院判处管制、拘役、监外执行等情况时,养老金不会停止发放,但其养老金标准与其判决前标准相同,且无权获得刑罚期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在刑期未满时身故的,其社保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的余额,应当依法给付给其继承者;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被停发的基本养老金,可在被判定无罪后,申请如数补发。
高利贷入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一、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放高利贷是犯法的。界定高利贷一般非法获利50万以上,就要判刑3年以上了。认为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放高利贷是犯法的。一般非法获利50万以上,就要判刑3年以上了。
二、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家暴入刑吗
法律分析:如果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而情节恶劣的,已经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而情节恶劣的,已经触犯了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网贷暴力催收生死劫,疯狂还剩189天
几年疯狂的P2P谈不上为中国的经济增加多少的红利,更多的是把中国负债的老百姓的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特别是那些不正规,套路贷,砍头息,阴阳合同的网贷,在资本的市场引起了大量的社会案件,让很多人家不家,亡不亡。于是在国家认清P2P的情势后出台的新的民法典有了明确的约束,给他们的日子也只剩下189天……
几年前的网贷乱象
1、监管乱象
几年前的P2P只要有APP,只要有资金都可以在网上乱放贷,无监管,无审批,无流程;只要有钱做个APP就上线。
2、利率(高利贷)
没有利率就没有市场,没有利率追求就不会有大量的蜂拥而至,大家都在拼命的追求,没监管的市场利息凭自己喊,打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口号下,很多借债人被洗劫一空。
3、暴力催收缺乏法律依据
几年前的暴力催收连公安机关都不受理,这无非是增长了P2P的暴力行为,直到去年的公安机关的打恶打黑,给予了暴力催收的有效打击。
4、借款人缺乏法律意识
很多借款人一听催收要起诉要坐牢,要上门都担心害怕,可是现实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在违法。
5、借款人死要面子活受罪
6、违法证据难收集,起诉维权成本高。
可以说,几年前的网贷就是很多资本的红利。
可是无这样的状态下导致下来的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也引起了社会与国家的关注,于是开始了国家对于网贷政策有了新的定议:
1、监管出手
这两年内各省及各市劝退了大量的金融小贷平台,有主动退出有被动退出。
2、扫黑打恶
有暴力催收造成社会案件必有打击,网贷催收冒充公检法催收,露头就打。最出名的就是51信用卡网贷催怍公司被一窝端的杭州事件。
靠监管,靠扫黑。容易让各大网贷平台通过回避一些敏感问题来回避。
比如:
1、不再冒充公检法催收
2、暴通信录,短信轰炸时不承诺哪个平台,让你无法收集证据。
3、网络电话的施行,打一个电话变一个号码,让你根本无法证实是哪个平台。
于是乎,在今年产生的,《民法典》严禁放高利贷纳入刑事,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执行,也就是说还有疯狂的189天,让这些P2P决定自己的生与死……
为什么这样说呢?其实小强前面讲过《如何利用民法典来合理处理自己的债务》,这里讲的就是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高利贷入刑?
以前高利贷在公安机关面前只要不发生刑事,公安机关是要求双方合理处理,如果不能正确处理好矛盾关系,建议双方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而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民法典》一旦正式实施,高利贷入刑,又有谁去冒这个风险?
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全同》第680条规定:禁止高利贷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高利贷的解释又从何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无论是民间借贷,网贷,信用卡等,法院只支持24%;超过36%那是违法。介于24%---36%,还了白还,不还借贷方也无权要。
试问当今网贷平台,有多少平台敢说未超过年利率24%?
这里要普及一下这个24%的定义:
24%包括(利息、手续费,违约金,保险、服务费等所有费用不得超过24%)比如你向平台借款1万,你如果一年不还,那一年到了之后你最高只需偿还12400元。这是法律所认可的。
每个平台都在吹自己利率低,合法合规。
每个平台都在借贷人面前说自己是正规的。
甚至某些平台一边吸着借款人的血,一边做着喜剧性的贷款扶贫洗白自己。
比如某普惠,保险,服务费等都超过36%了,却又在重庆以借贷扶贫款,零利息的方式洗白自己,多么深的讽刺……
下面来看看几个比较正规的网贷的利率就知道了
上面此图介绍的是正常还款,不逾期的状态下的正常利率,如果你逾期了呢?那利率又该如何计算?自己称一称吧!
利率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第6条规定:
“民间借的贷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所以当你的网贷逾期的时候,应该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并不是任凭网贷平台的胡作非为,承担自己该承担的,对违法,违规的平台学会说“不”。
为什么说网贷生死劫只剩下仅有的189天?
因为《民法典》已把高利贷写入刑事。
违背民法最多只是面临官司之争,但是违背刑法,后果是很严重的,没有任何一个P2P法人愿意搏这个风险。
民法典同时也约定了每年当中,借贷平台及个人对高利贷放贷次数的限制;若发现个人及公司放贷次数超限,甚至涉及刑事?
什么意思?
比如某平台非法放贷暴力催收,若按法律规定红线放贷是300人次,而从多方面的收集的信心达到500人次,那你就是放高利贷也可能被涉及刑事。
没有利益就没有市场,谁都不愿意用微薄的利润去搏法律的红线。
2019年各省市退出一批小额P2P,
2020年又去一批P2P;
剩下的在2021年,要不你就转变观念,走向合理合法合规化,要不就是灭亡,不复存在。
随着借款人的法律知识越来越清晰,维法意识越来越明朗;未来的暴力催收,违法催收也将受到公安机关的重拳打击,P2P的春天已过,剩下的只有那些大平台,合法合规的走到最后……
有人说,我是在教大家当“老赖”;一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把我抨击得体无完肤。
有人说,我是在普法于众,让更多的负债人合理合法的处理自己的债务,避免自己在债务路上越陷越深。
是是非非,各站在各的立场。
催收不懂负债人的痛……
负债人不懂催收的无助。
对也好,错也罢,我们维护着自己的法律底线,又如何去判断和痛恨一个人的所作所为呢?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