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民法典(巜民法典)
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2021)
一、将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删去第七条第三款中的“住宅和非住宅等”。三、将第十条第三项修改为:“除城镇公共道路以外的其他道路,以及除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以外的其他绿地”。四、删去第十二条第四款中的“物业服务用房不得买卖和抵押”。五、将第十七条第三项修改为:“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将第五项中的“交纳”修改为“支付”。
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
增加一项,作为第八项:“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六、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业主大会决定下列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六)筹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决定前款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七、删去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的“应当有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将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中的“约束力”修改为“法律约束力”。八、将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修改为:“在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就会议议题征集本小组业主意见;涉及事项需要业主书面投票表决的,应当征得业主本人对表决意见的签字确认”。
将第二十八条第四款中的“约束力”修改为“法律约束力”。九、将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对有不履行业主义务,侵害业主共同利益行为的业主,业主大会可以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中对其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作出限制性规定。”
删去第二款。
删去第五款中的“并在业主委员会委员出缺时依次递补”。十、将第三十条第一款修改为:“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材料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办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备案:
“(一)备案申请书;
“(二)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四)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五)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出具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备案材料抄送县(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将第三款改为第四款,将其中的“备案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修改为“备案内容依法发生变更的”。十一、将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修改为:“执行业主大会决定”。
将第七项中的“业主公共收益”修改为“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
将第八项中的“交纳”修改为“支付”。十二、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的“公共收益”。
将第六项修改为:“利用职务之便少交或者不交物业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或者向物业服务企业销售商品、承揽业务,获取不正当利益”。
将第八项修改为:“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破坏房屋外貌、违法出租房屋”。
将第二款中的“由业主大会按照议事规则罢免其委员职务”修改为“业主大会可以按照议事规则罢免其成员职务”。十三、将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中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修改为“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协助业主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1死5伤!江苏淮阴一烧烤店煤气罐爆炸,店主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江苏一个烧烤店发生了煤气罐爆炸现象,造成了当地居民一人死亡,5人受伤这样一件事情,在如今的社会上也引发了一系列的关注,要知道对于这种爆炸事件来说,如果引发一系列的人员伤亡,那么对于相关人员也是应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对于这家烧烤店来说,由于自己的店主在使用煤气罐的过程中不进行防护或者是不注意而造成了这种现象,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据相关的媒体报道称江苏的一个烧烤店,在自己营业的过程中,由于天气太热而造成了煤气罐爆炸的现象,这种爆炸现象也造成了当地居民一人死亡4人轻伤,一人重伤这样一则事情也引发了众多人的关注,对于这些受伤人员来说,也被当地的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送往当地的医院进行抢救,目前已经没有了生命危险,但是这件事情造成的影响也是非常恶劣的。
对于这起爆炸事件来说,当地的相关部门也是引发了一定的重视,目前现场的救援行动也在陆陆续续的展开,也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对当地的居民造成一个警惕之心,在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过程中,一定要对自己的这种用火用电或者是用煤气方面的安全得到一定的,注重进行一定的防护措施,这样的话才能够保证自己在这种情况之下,自己的生命健康得到一定的保证。
希望这件事情也能够给当今社会得到一个警惕之心,不仅仅是对于一些居民来说,需要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一定的注重,而且对于煤气来说本身也是存在一定的安全事故的,定期对自己的煤气进行一定的检查也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如今的天气也是非常的炎热的,在这种极端炎热的天气之下发生一系列的煤气泄漏或者是煤气爆炸,这是非常有可能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也需要人们提高自己的防护措施。
江苏淮安一男子婚内出轨转给情人买房开店,妻子告上法庭,法院咋判的?
有人说男人有钱就变坏,这个话在一些人身上,是正确的。有一个男子,跟妻子经营一家公司,效益不错。男人就找了一个情人,为了给情人买房、开店,将钱私自转给女子。妻子知道以后,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这些钱。法院竟然支持了妻子的诉讼请求,那位女子人财两空了。
一、女子被男人的妻子告上法院,她对此有自己的认识
女子和男子之间是有感情的,男子和女子在一起的时候,也探讨过之间的关系。随着两个人关系出现裂痕,女子到男子的家中闹,男子的妻子才知道,男子给了女子一百九十多万。男子的妻子很生气,到法院起诉女子,要求女子返还这些钱。
女子对此有自己的理解,两个人之间的确有金钱上的往来,但是,这些钱是男子对自己的赠与。按照法律规定,赠与行为是可以不予返还的。从法律的角度看,赠与行为,被赠与人是可以不返还这些赠与的。当然,这个需要两个人协商。从情景上看,女子肯定不愿意返还这些钱。
女子跟男子在一起,应该是男子有吸引她的地方。一个是人,一个是财。男子已经过了中年,那么,人不图的话,就剩下财了。女子和男子在一起的时候,能让男子乖乖拿出那么多钱,也说明女子的手段很厉害。不过,这个行为,对于男子的妻子而言,是不能接受的。
男子和女子有过感情,时间一长,两个人出现了分歧。所以,女子才到男人家里闹,结果被男子的妻子知道了此事,她到法院起诉女子,要求她返还相应的钱财。女子也挺委屈,人没有得到不说,钱也要失去。她肯定不愿意归还这些钱财,也不愿意跟女子协调。
二、法院支持男子妻子的主张,理应返还这些钱财
男子的妻子表示,这些钱的动向,自己并不知情,就算是男子对女子的赠与,但这些钱是夫妻共同财产,男子无权单独处置。希望法院判决赠与行为无效,女子理应返还这些钱财。对于不知情的说法,法院从情理上看,予以支持。一个女子,肯定不会支持自己的丈夫给“小三”钱物。
既然女子对此不知情,那么,男子对情人的赠与行为,就属于无效行为。那么,女子就需要返还这些钱。毕竟,男子没有权利单独处置这些钱财。有人说,女子这样岂不是吃大亏了?的确是这样,因为男子的赠与行为,从法律上说,属于无效行为。
既然是无效的,那么女子获得的钱财,也是无效的。就需要女子将这些钱归还。女子没有出庭,可能也知道这个结果。法院支持了男子妻子的行为,女子需要将这些钱还给男子。要是女子不到男子家里闹,说不定,这个事情,还可以商量。但是,她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结果,“丢了夫人又折兵”。
有人说,要是这样的话,夫妻俩是不是可以这样玩?男子出去找人,妻子当作不知道,等到男子玩够了,女子再起诉男子情人,要回来东西。能够想出这种损招的人,也是挺奇葩的。作为普通人,自然不会有这样的想法。要是真有的话,说明男子的妻子,对男子是真爱,或者有亏欠。不管怎么说,这种事情出现的几率很小。
男子和情人,是彻底掰了。女子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财产安全。不过,这种事情,还是私下里协商比较好,毕竟,两个人的感情,会因为第三者出现裂痕。夫妻恩爱了那么多年,突然出现了这样的事情,两个人都挺尴尬的。对于第三者而言,那就是自作自受了。
三、赠与第三者的财物,不受法律保护
有人说,要是这个男子没有妻子,会不会赠与行为有效?男子没有妻子的话,两个人就不是情人关系了,而是情侣了。情侣之间的赠与行为,是有效的。当然,这里面有一个前提条件,是日常交往范畴。要是超出了这个范畴,也是要归还的。例如买车买房等。
男子和女子的行为,属于道德约束的范畴,应该予以谴责。但是,钱财呢?还是要归还的。从这个事例中就可以知道,想要跟人家交往,就要先调查好人家的家庭背景,无论男子说什么家庭不幸福,那就是有家庭,还是不要跟这样的人处朋友,因为他说不定在演戏。
女子可能是被男子演的戏打动了,以为真的可以替代男子的妻子,没有想到,人家一起诉,自己是人财两空。从这个故事中就可以知道,想要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就要先调查好对方的背景,要是没有,下场是很惨的。说完了女子再说男子,家里有贤惠的妻子,出去图新鲜,结果是不是很头疼?
家有贤妻,就要好好过日子,想要图新鲜,也要想清楚,是不是会对家庭产生冲击?要是会的话,还是不要冲动了。因为冲动是魔鬼!男子的行为,让自己的妻子受伤,给家庭蒙上了一层阴影,这何必呢?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欢迎大家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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