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4(民法典46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的规定是: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民法典第四条规定,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我国民法典第4条规定法律对未成年人
第四条规定了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地位平等,不能强迫未成年人做不愿意做的事,民事活动应该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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