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简单介绍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区别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区别如下: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的过失犯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2、在犯罪行为方式上不同。危险驾驶罪包括醉酒驾驶和追逐竟驶两种行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3、犯罪行为对危害结果的要求不同。危险驾驶罪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而交通肇事罪则要求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在哪些方面
1、犯罪构成不同。
危险驾驶罪主管方面为故意,客观方面为醉酒驾驶和追逐竟驶等行为。
交通肇事罪主观上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交通违章。
2、危害结果不同。
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情节犯,只要有醉酒驾驶或追逐竟驶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
而交通肇事罪则要求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3、定罪量刑不同。
危险驾驶罪量刑较轻。
而交通肇事罪要求造成严重后果。交通肇事罪的量刑为三个等级: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只规定了处拘役,并处罚金。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危险驾驶罪
百度百科-交通肇事罪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区别是什么
1.表现形式有区别。 危险驾驶罪 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 一是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二是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在道路上 醉酒驾驶 机动车。 交通肇事罪 包括了危险驾驶的行为方式,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但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就不一定是危险驾驶罪的行为。 2.罪过形式不同。 危险驾驶罪是一种故意犯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显的故意,无论是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至少是一种故意行为。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的犯罪心理,即行为人虽然能够遇见到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他事前并不明知,更谈不上希望或者放任自己的行为。 3.处罚程度不同。 刑法 对此规定的 刑罚 相对较轻,仅以 拘役 为限。而交通肇事罪往往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后果,刑 法规 定了比较严厉的刑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区别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 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 一是行为人违反 道路交通安全 管理秩序,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二是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在道路上 醉酒驾驶机动车 。 只有这两种行为方式才 构成危险驾驶罪 的基本行为方式。在这两种行为方式之外的其他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要么严重的构成 交通肇事罪 ,要么以一般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的行为处理,不以危害结果的发生为必要条件。 交通肇事罪在表现形式上,是指行为人不仅违反了《交通安全管理法》,而且具有必要的严重后果,如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死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等。没有必要危害后果的发生,一般不 构成交通肇事罪 。当然,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在表现形式上具有明显的重复和交叉。 可以这样说,交通肇事罪包括了危险驾驶的行为方式,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也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
怎样区分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
可以从客观方面来区分。 交通肇事罪 ,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 法规 ,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危险驾驶罪 是指在道路上 醉酒驾驶 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到底有什么区别
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而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似乎两者没有任何联系,其实则不然。从犯罪构成要件上看,交通肇事罪是由违章驾驶行为(如闯红灯、超速驾驶、酒后驾车等)和致人死伤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损害结果所构成,行为人对实害结果的发生只能持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而对于违章驾驶的主观态度,则既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故意。如此看来,危险驾驶罪中的醉驾驾驶便属于交通肇事罪中的违章驾驶行为,可见,两罪之间存有一定联系。至于两者之间的区别,可以作以下分析:
1、按照大多数人的理解,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是一种危险犯,交通肇事罪是一种结果犯,因此,若醉驾没有造成任何实害结果或者造成的危害结果小于交通肇事罪所要求的结果,则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2、若醉驾行为造成的实害结果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关于后果的要求,且行为人对实害结果仅有过失时,此时应按交通肇事罪处理,因为此种情形下,出现的实害结果已经超出了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范围,自然没有其适用的余地,醉驾行为成立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竞合犯,只能从重处罚,以交通肇事罪来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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