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人员负责吗(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怎么处罚)
工伤事故是否有责任划分
有。在工伤事故中除交通事故以外,其他事故是不划分责任的。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为职工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同样要承担职工的工伤赔偿。这是说在工厂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
法律分析
1、直接责任者:其行为与工伤事故发生有必然因果关系的人,如操作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当班主管、工段长、班长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维修人员检修后设备漏电等;输送、运转等设备维修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处理安全装置;生产作业现场的违章操作现场主管、工段长、班长未及时制止等。
2、管理责任:凡受工伤的车间、部门承担违章操作管理责任,岗位安全培训责任,转岗安全培训责任,事故隐患未及时报告处理导致工伤的管理责任。
3、任何因违章指挥所导致的工伤事故由指挥者承担责任。
4、重复发生的事故一般追究其车间主管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5、无章可循所导致的工伤事故分为:
(1)未及时报告或未报告,由操作人员、指挥者承担责任;
(2)报告给相关部门或负责人,而相关部门或负责人未及时处理或采取措施,由相关负责人或部门承担责任。
6、机器设备突发性故障、缺陷所导致的工伤事故分为:
(1)因机器设备设计缺陷,材料不符所导致,由设备供应商承担责任,设备验收者承担管理责任。
(2)如因设备操作不当,维护、维修不当导致,由机器的操作者或维修、维修者承担相关责任。
7、随意拆除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调整不当或安全装置有故障而未及时报告,由于安全装置拆除,管理者承担管理责任,未经单位负责人许可,高危、消防危害未经安全主任、保安队长书面批准,擅自加装、改装设置图示,使用明火,随意使用易燃易爆物料的作业场所等违章行为,由指挥者、工艺工序确定者承担管理责任。
8、员工因违反安全常识如:上下楼梯、行走摔伤、关门被门压手等,由受伤者本人承担直接责任,但如因路面油污杂乱物品等因素导致,由路面污物杂物带入者和路面清洁责任人员承担主要责任,公共部分由单位负责,生产车间内由车间负责人负责。
9、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所导致工伤事故,由违反规定的操作者及现场当班主管、班长承担直接责任,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承担管理责任。
10、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所导致工伤事故由采购者及验收者承担管理责任。
11、违反规章、程序进行作业或指挥所导致的安全事故,由违章作业或指挥者承担直接责任。
12、无法明确界定的工伤应由单位进行调查分析确定,或向政府职能部门咨询。
13、安全事故的界定责任是一项复杂的事项,往往并非某一个部门或人员是责任者。因此,以上的责任界定条款主要是原则性的分析,进行调查时要具体分析,实事求是进行确认,如出现异议,可向高一层管理者提出,由单位安全管理委员会裁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关于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的控制措施?
建筑
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是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直接根源,因此,我们一定要固守职责,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杜绝一切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事件的发生。
一、施工管理人员要切实按照《施工规范》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的内容进行施工和管理,作业中必须要认真负责,安全意识要强,力争做到测量、放线、标高的数据无误,防止发生不必要的反工浪费现象。
二、施工员在给民工或其他外协人员下达生产任务时,切记同时也要下达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不可发生盲目指挥。遇有突发事故或其他危险情况时,要首先考虑人的安全因素,再考虑材料、设备的安全因素,要及时抢救伤员,疏导人员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向上级报告。
三、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检举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四、施工现场如若发生施工人员的违章指挥,经理部将给予严肃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责任人,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后果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有义务牢记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六、作业中,严禁嬉戏打闹、酒后操作、驾驶室外站人;
严禁员工随意到钢铁路南延沙河段休息、乘凉、行走、摸蝉蛹;
严禁机械设备随意上、下钢铁路南延沙河段行走、转弯、掉头;
严禁无转向灯、无刹车灯或方向、刹车及行走系统有故障的车辆上路行驶。
七、施工路段要设置正在施工、请减速慢行的警告标志,标志要鲜明、醒目。
八、半幅改建工程作业范围的边缘,在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标志。夜间施工时,施工人员要佩戴反光背心。
九、工程机械调遣须经钢铁路南延沙河段时,机手要提高警惕,谨慎操作,在公路的右侧缓慢行驶,车上可悬挂鲜艳红旗。
十、汽车队的车辆原则上尽量少走或不走钢铁路南延沙河段,因工作需要必须经过时,驾驶员要提高警惕,谨慎操作,上、下公路前,要左右观察,有无近距离来往车辆通过。确认安全后,再行通过。上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十一、车辆频繁上、下钢铁路南延沙河段的路口(土场、料场、拌合站)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
十二、如若发生人为违章操作事故,其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自负,经理部要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情况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更多关于工程/服务/采购类的标书代写制作,提升中标率,您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客服免费咨询:
工地班组长指派工人违规作业造成死亡的班组长负责吗?
当出现严重事故,比如死亡事故或者残疾,那么一系列的人员都可能遭受处罚。班组长作为直接管理人员,需要承担责任,并作为相应赔偿或罚款。而且,还是班组长违章指挥造成的,除了经济赔偿,如果追究刑事责任,班组长可能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员工不听劝阻违章操作出现的事故应该谁来承担责任
员工不听劝阻违章操作出现的事故应该谁来承担责任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如果是员工违章操作,而且有明确证据证明曾在员工违章操作的时候制止过了,那么可以减轻自己的责任,但是不可能不负责任。工人不愿听从生产指挥、管理人员的违章冒险作业的命令,其次是生产指挥、管理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强迫命令工人在违章的情况下冒险作业,即强迫工人服从其错误的指挥,而工人不得不违章作业。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工人客观上是违章作业,但由于违章作业不是工人本人的意愿,而是被指挥、管理人员强迫去违章作业,因此,不能追究被强迫违章作业的工人的刑事责任,而要追究违章指挥人员的刑事责任。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企业主管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工作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这个问题,正常来说当事人在这样的情况下还如此下命令要求员工进行作业,这种情况应该属于生产责任事故罪,如果造成多人死亡或者受伤以及其他财产损失的话,那么他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