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共同财产个人签字是否生效的简单介绍
房产证两个人的名字,卖房时只有一个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无效。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原则上买卖合同上应当由两个产权人分别签字,合同才为有效合同。
法律分析
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一人签字合同仍然有效的情况包括:(1)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其有代为进行相关房屋买卖的权利的,可以由取得委托授权的产权人一人签字办理,合同有效。(2)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未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其对房屋出售有代理权,且支付合理价款时,合同有效。(3)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出售房产时未取得另一产权人同意,一人在合同上签字后,另一产权人事后追认同意的,合同有效。让配偶出具委托书,委托全权办理房产交易,即为有效:如果房产证上注明是“个人所有”,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从法律上将是有效的;如果是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从法律上讲,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配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如果买方不知道是夫妻婚后购买的房产,买方属于善意购买,配偶无权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夫妻一人签字卖房合同是否有效
夫妻一人签字卖房合同有效。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处置,一方擅自签订卖房合同构成表见代理的,买卖合同依然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但卖房时只有一方签字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但卖房时只有一方签字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无效,必须夫妻双方签字。哪怕房本上只有一人名字,也必须夫妻双方签字。
一、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卖房需另一方签字的,婚后房产属於夫妻共有财产。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援。
三、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可以只有房产登记上的产权人一方签字即可:
1、其他共有人(指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的产权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签字人既是产权人之一,又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如:丈夫有精神疾病(肢体疾病不限制该行为人的房屋买卖民事行为能力),妻子(或父母等)被认定为监护人的情况下,监护人签字有效。但是产权受益人可以提出异议并应当分得合法收益。
2、其他产权人与签字人形成委托关系。比如丈夫是船员常年在海上工作,不可能有时间参与买卖房屋的活动,他可以与妻子达成委托买卖的协议,这时候妻子可以以代理人的名义签字。
注:不是签一个人的名字,而是签三个名字(假定产权所有人仅为夫妻两人),一个是妻子的名字,一个是丈夫的名字(妻子代签),一个是丈夫委托代理人的名字(妻子)。
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卖房时要双方签名吗
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那么夫妻俩就是该住房的共有人。办理该住房卖掉过户手续,需要夫妻俩和买家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住房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定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档案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房东是夫妻双方,租房合同上只有一个人签字,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是否有效,需要核实一下资料:
1、该房屋的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那么谁的签字就有效。
2、如果该房屋无产权证或者属于小产权房,那么你的租赁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起纠纷,房东夫妻双方谁签字都无法避免合同无效。
婚后异地买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卖房时需要夫妻双方的签字吗?
是的哦,
婚后财产是双方的,虽然产证是只有一方的名字,但是实际上另一方是共同产权人(应该从产权证上能体现出来的啊),所以卖房时,是产权人和共同产权人都要签字的
房产证都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卖房怎么办
1,夫妻双方都要到房管局亲自办理
2,夫妻双方如果只能一人到场,另外一方做委托给能到场的,可知需要其中一人到场亲自办理
3,夫妻双方都不倒,做委托到你信奈的朋友名下,可夫妻双方都不到场
推荐办理方式:1大于2大于3
夫妻双方的债务,妻子一个人签字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双方的债务,妻子一个人签字有法律效力 ,法院会按照共同债务判决负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则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付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该法规以“是否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来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并不考虑举债的事由和用途。
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卖房子时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吗
不错,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你们夫妻俩作为房产共有人必须亲自到场签署买卖合同。
关于房屋买卖的问题? 房产证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在卖房合同上是否也是夫妻双方签字呢?
没有效的,必须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一致,表示夫妻双方一致同意出售该房屋!因为该房屋是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夫妻共同房产一方签字合同有效吗
目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夫妻一方出售夫妻共有的房屋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只有夫妻一方签字的买卖合同因为没有夫妻另一方签字确认,签字的一方可能损害未签字一方的利益,所以当没签字一方对合同提出异议时,应当认定为合同无效;另一种观点认为,在财产处分时夫妻双方互有代理权利,一方可以代理一方处分财产,因此合同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共同财产一方签字卖房有效吗
法律主观:
看情况:一、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只要签订合同是房屋买卖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合法的,该合同自买卖双方签订后有效。二、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经过另一方的授权委托,帮另一方代签或者一方签字的行为被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则该合同有效。三、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该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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