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报废车辆怎么处理(异地报废车辆怎么处理掉)
汽车异地报废怎么处理?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报废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通过计算机登记系统将机动车报废信息传递给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接到机动车报废信息之日起一日内办理注销登记并出具注销证明。异地报废需要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不是本地户籍的居民需提供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证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号牌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车辆异地报废手续
车辆可以异地报废处理。异地报废需要的材料如下:
1、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不是本地户籍的居民,需提供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号牌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3、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车主的书面委托书(所有人为单位的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一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二)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三)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异地车报废怎么办理
异地车报废: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具体方法:1、在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3、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