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机避险跳车导致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的信息
二师兄高速路跳车,导致三车遭殃,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
二师兄高速路跳车导致三车遭殃,损失肯定由货车司机承担,毕竟是由他运送的活猪,出现事故就需要他对此负责,按照法律规定都需要他对此买单。
出现这样的事情没有人愿意经历,一只猪导致三车遭殃,所幸没有带来太大的影响和危害,仅仅是车子局部的撞击。不管是出于什么愿意导致的二师兄在高速路跳车,出现这样的事情货车司机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在运送的过程中本就应该把活猪好好地拴在货车上面,这样才不会让猪在行驶的过程中跳出来。
高速路本来就是很危险的地带,车速相对都比较快,遇到这样的事情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对此货车司机就应该为自己这样的行为负责。在运输的过程中出现这样的事情竟然不知道,而且肯定会是运输的方式有问题,才会导致二师兄跳车,这样的操作太危险了。作为货车司机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事,不能在运送活物的是没有任何的保障,这样肯定会有很大的风险和威胁,从而让自己和他人遭遇不测。
在我看来,三车的损失肯定的货车司机承担,毕竟他是当事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否则就会显得不负责任。司机在路上行驶的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行事,不能只顾着自己的想法和爱好,这样肯定会带来不好影响,也会让人觉得不负责任。
这样的一幕确实让人觉得很恐惧,稍不注意就对带来很大的影响,甚至危害大家的性命,这是很大的问题。出现这样的事情虽然可以理解,但是其中的损失应该由货车司机买单,毕竟这是他的失误,如果他采取足够好的措施,肯定不会有这样的结果。
因紧急避险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牺牲较小利益而保全较大利益的行为。本处仅研究涉及交通损害的紧急避险,如刹车突然失灵,司机为避免汽车冲入人群造成多人伤亡,而撞向路边货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等情况。构成紧急避险需要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免受损害,而不是其他非法利益。必须受到现实危险的威胁,即危险必须现实存在,且已威胁到上述合法权益的安全。危险的来源可以是多方面的,如可能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受害人或第三人过错导致危险、饲养动物导致危险等。
(二)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如危险尚未发生或危险已过去,就不再适用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损害的对象不限于危险制造者,因为紧急避险中危险的原因可能来自自然原因,没有制造者,也可能有人为制造者,但紧急避险不限于指向危险制造者。
(三)紧急避险必须是迫不得已采取的。如果在当时的情况下,依交 通行为人的一般技术水平标准,本可以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达到避险 目的,而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却远远超过了紧急避险所保护的利益, 则避险人仍需负担赔偿义务。
(四)紧急避险保全的利益应大于受损害利益。这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判断,如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而不惜牺牲他人生命,为了保全自己运载的少量货物而损害国家重要资财等都构成避险过当。
由此可见,对于造成交通损害者来说,如果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即不是迫不得已采取的或保全的利益不是大于受损害利益的,则紧急避险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当事人仍需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紧急避险的险情是由第三人引起的,紧急避险又符合上列要件要求,则构成避险人免责事由,而由第三人负担民事责任。如紧急避险的险情系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又符合上列要件,原则上应构成免责事由,但根据情况,也不排除避险人按公平原则负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跳车肇事逃生造成严重伤亡怎么判刑
司机跳车逃生导致交通事故刑事责任的认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机属于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适用于紧急避险,故其跳车行为具有法律谴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大秦线火车脱线前司机跳车受轻伤,火车脱轨该如何紧急避险?
如果乘坐的火车出现脱轨,大家一定要保持冷静,并且按照规范动作进行避险。如果需要跳车避险,大家应该根据乘务员的指引进行跳车,并且注意对向来车,跳车后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如果不用跳车或者是无法跳车,大家要记住脸朝行车方向坐的人要马上抱头屈肘伏到前面的坐垫上,护住脸部,或者马上抱住头部朝侧面躺 下。对于背朝行车方向坐的人,应该马上用双手护住后脑部,同时屈身抬膝护住胸、腹部。发生事故,如果座位不靠近门窗,应留在原位,抓住牢固的物体或者靠坐在坐椅上。原则就是保护好自己,毕竟车厢发生侧翻的时候自己出现生命危险。
就比如说这次发生在大秦铁路上的事故,两辆货运火车发生相撞,而司机在发生无法停止火车的时候,第一时间就跳车逃离,司机这样的行为是非常正确的,如果大家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也应该以保护自己为原则,不要一心想着把火车停下来,这样的想法非常危险。大家要记住,火车脱轨是有前兆的,如果发现列车突然刹车,并且伴随着车厢的剧烈晃动,并向一侧倾倒,这个时候就要快速做出反应进行自救,防止在倾倒的过程中自身受到伤害。
需要注意的是列车在脱轨向前冲时,一定不要盲目的跳车,最好等到列车停稳之后在尝试跳车,避免因为惯性等问题对自身造成二次伤害。火车在脱轨时最主要的就是保持冷静,只有这样才能够提升生还几率。
最后总结一句,火车脱轨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并且抓牢,保证自己在车厢侧翻时不会被甩飞,同时做好紧急规避动作,最大程度减少身体受到的伤害。虽然火车事故发生的概率比较低,但是一旦发生也要学会如何自救。
辽宁一客车为躲避车辆翻车致一死多伤,此事该如何追责?
辽宁一客车为躲避车辆操作不当致使翻车后造成车内乘客一死多伤,这件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司机所以他应该负有主要责任,从这起客车翻车事件我们可以看出客车司机在行驶路面时一定要谨慎驾驶,千万不能够因为自身疏忽而导致车辆翻车影响车内乘客安全,不仅自己要负法律责任,还会让遇难乘客的家庭遭受严重的打击,所以作为司机一定要在驾驶车辆时保持清醒的意识,千万不能够疲劳驾驶,这样子的话很容易会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在驾驶车辆期间身体感到不适的话应该立即将车辆停下,这样子不仅是为了自身安全也为了乘客的安全考虑。
司机在驾驶车辆的时候也千万不能够接听电话,有些司机觉得可以使用蓝牙耳机进行接听电话,其实这样子的行为是错误的,因为无论是通过手机直接接听电话还是通过蓝牙耳机接听电话,都会影响司机的驾驶意识,当司机在驾驶车辆行驶在路面上时遇到紧急情况,如果司机正在接听电话那么很容易就会发生交通事故,因为人们的意识是有限的,三心二意的做某项事情绝对会出现差错,作为一名合格的司机,千万不能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驾驶年限长有经验就可以随意的接听电话。
当我们在过马路的时候也一定要选择走斑马线的地方,而且在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看红绿灯,千万不能够觉得车辆少为了节省自己的时间而违反交通法规,这样子不仅会给司机带来驾驶安全隐患也会给自身的安全带来影响,还有好多驾驶电动车的人员,在行驶路面的时候从来不遵守交通法规,所以就会发生一系列的交通事故,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
大秦线火车脱线前司机跳车受轻伤,此事故会如何定责?
2022年4月14日,央视新闻等多家国内媒体报道,当日下午1时15分左右,大秦铁路天津蓟州区路段翠屏山站发生火车“追尾事故”,导致17节车厢脱轨,两个火车司机受轻伤,相关处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此事故会如何定责?
火车脱轨和脱线实质上是一样的,只是脱线的范围更大,线包括了路边的基础,而通常的脱轨可以指火车脱离轨道但是没有离开铁路的基础,事实上铁路上有专门帮助火车脱轨的脱轨器,曾经也发生过人为放置脱轨器意图颠覆火车的事件。
1、此次事故必然有工务的责任,因为塌方造成的铁路事故工务一般逃不掉干系。但是你不能苛求工务每一分每一秒都能实时了解铁路的情况,毕竟巡线是有间隔的。至于加摄像头,我不知道事故路段有没有摄像头,但是摄像头如果数量过多,很容易造成看不过来的情况,反而是徒增成本。
2、至于紧急联系电话,我去过的几个路局(上局 西局 宁局等)都会在跨线桥的铁丝网上设置一个铁牌子,上面会标明你现在所在的铁路里程标,以及一旦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事件你可以拨打的联系电话。这在我之前说的“报警-派出所转接铁警-铁警通知铁路-铁路通知调度-调度通知司机-司机制动停车”的常规六步体系中,可以跳过前三步,甚至前四步,可以有效节省时间。就是不知道事发当地的跨线桥上有没有。
3.每次铁路发生运输安全事故都会被记录下来进行全段,全局乃至全路的行车安全教育(外加当事局段的安全绩效奖金扣除),从当时的调度命令可以发现,事故后广铁集团立刻启动了IV级应急响应,联动消防,公安,医疗部门紧急出动进行搜救,而铁路方面也立刻开行救援列车,工务列车进行线路抢通作业,未伤亡的旅客也被安排转乘高铁,得到有效安置。可以说广铁集团的事后处置是达标的,达标的基础就在于一次次运输安全事故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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