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财产可以不拿抚养费吗的简单介绍
协议离婚后,女方不要财产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不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因此,男方不抚养子女的,应当给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了,女方不要任何财产,不拿小孩抚养费可以吗
女方不要任何财产是可以的,只要你们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但是抚养孩子是每个父母应尽的义务,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离婚分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把你们达成一致的意见写进协议里;另一种是双方或者任意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诉讼离婚。
我离婚后没有分到财产能不能不给子女抚养费
不可以。抚养自己的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自己离婚的时候没有分到财产,而放弃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抚养子女和你分到财产或者分不到财产没有必然的联系。否则,子女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索要你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费用。
如果离婚不要财产不要孩子 这样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是否要财产、是否要孩子,与是否支付抚养费没有必然关系。
1、即使不要财产、不要孩子,另一方坚持索要抚养费的,法院也会支持,一旦法院判决要支付抚养费,就必须支付。因为,根据法理,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能不履行,不要财产是放弃了自己应得的财产权利,但不能因此而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2、一方不要财产不要孩子,也不支付抚养费,只有一种情况下可以,即:另一方同意抚养孩子且同意不索要抚养费。
离婚不要财产付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离婚 不要财产付 抚养费 可以不给吗? 抚养费必须要给; 1、离婚后的 财产分割 与子女付 抚养 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如果协商协商可以一起解决; 2、如果女方不要财产,孩子男方抚养孩子且不要子抚养费,双方同意签订需要后具有法律效力; 3、如果双方没有协商好,只能到起诉。男方有 婚外情 ,应当少分 共同财产 。男方抚养孩子,女方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 工资 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 婚姻法 》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 医疗费 。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抚养费的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 抚养费标准 过低等。 3、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根据以上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同时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综合上面所说的,不管是因为什么事情,抚养费都是必须要进行给的,这是父母对于自己孩子该履行的义务,而且这种义务是必须要支付到孩子满了十八岁才能算完成义务,所以,保护自己的孩子是家长们首要的责任,抚养他们长大,是我们一生的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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