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保护(证人保护的相关规定)
证人保护措施?
证人的保护措施主要有:(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3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刑事诉讼法保护证人的内容都有什么 ?
我们大家都知道如果我们生活中有涉及到去法院审理的案例,一般情况下都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了。对于这样的事情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规定的是可以有相应的 证人 的。其中 刑事诉讼法 对于证人是有保护的规定的。那么刑事诉讼法保护证人的内容都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 。 第六十二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毒品犯罪 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 诉讼 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六十三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 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 工资 、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对于 刑事诉讼法保护证人 的内容问题我们国家的规定的是非常完善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规定的是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的。因为证人肯定是对案件的其中一个人是有利的,对于无利的那一方是肯定有伤害的,所以说就怕有人想要报复才有这样的规定的。
怎么保护证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 证人 保护工作规定》等相关证人保护规定将保护分为三个阶段,即庭前保护、庭审中保护和庭审后保护。对于因作证而将受到或已经受到严重暴力威胁伤害的证人,检察机关可以实行24小时贴身保护。除了保护证人的生命安全以外,将其财产和名誉及其近亲属,一并列入保护范围。对出庭作证的证人,实行专门经济补偿制度。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第七条经批准,负责执行证人保护任务的部门(以下统称证人保护部门)可以对被保护人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保护计划是终身的吗
是。证人保护计划,证人需要改头换面,隐姓埋名,到新环境开始新生活,是终身的。联邦证人保护计划,是一个由美国联邦司法部管理的证人保护项目,该项目由美国法警负责执行,旨在庭审前、后和庭审之时保护受到威胁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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