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彩票(彩票新法律)
彩票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彩票中奖可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彩票奖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彩票中奖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所得的奖金需要跟另一方分割,而不能作为私房钱独自享有。彩票一般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认定彩票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方基于共同出资而与另一方同为与彩票发行中心签订射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彩票中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票中奖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如果当事人用一方个人财产或婚前购买彩票的,该奖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2、如果当事人用共同财产购买彩票的,该奖金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彩票中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1、彩票中奖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当事人用一方个人财产或婚前购买彩票的,该奖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果当事人用共同财产购买彩票的,该奖金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配如下:
1、协议分配,按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分配;
2、协议不成的,平均分配;
3、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彩票属于共同财产吗
用 夫妻共同财产 购买的彩票,如果中奖的,奖金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的所得,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也不论贡献大小,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 ,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奖的彩票属于夫妻财产吗
中奖的彩票属于夫妻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还包括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认定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 , 夫妻对共同财产 ,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彩票店代买彩票中大奖不归还犯法吗
彩票店代买彩票中大奖不归犯法。如果有证据证明代买行为,中奖后不给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起诉,但需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存在委托关系。“代买”属于代理关系,代买一方只是垫付了钱,形成与委托方的债务关系,与委托方并没有合伙或合作关系,没有权利分享奖金,所以委托方只要把购买彩票的钱还给代买一方即可。如果对方当事人不承认存在“代买”关系,这就容易引起争议,委托方可以收集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走法律途径救济。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费用的预付和垫付】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