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用谁承担的信息
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出?
交通事故的鉴定费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承担的,因为其鉴定是交管部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的;但是如果是 交通事故当事人 自行委托鉴定的,其鉴定费有当事人自己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付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 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承担。法律法规对于财产损失评估另有规定的情形下,则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根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的问题
在我国,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的评估费用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法原则,由举证方承担,一般是诉讼中的原告。
但是交通事故的评估费用最后由诉讼中败诉的一方进行承担。
我国法律对该争议问题的规定是要符合公平和正义且合理的。因此,有需要进行交通事故评估的应当提前了解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交通事故鉴定费用应当由谁承担
律师解答交通事故鉴定费用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是自行鉴定的除外。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法律依据《道路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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