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的简单介绍
参加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注意事项为要在治疗终结后,才可以向事故处理大队或者是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基本注意事项有哪些
解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基本注意事项有:1、当事人应应当积极主动配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不得有弄虚作假、提供伪证等行为;2、如果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随着大家现在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车辆也越来越多,交通事故也是频繁发生,事故有轻重之分,对于那些伤情比较严重的当事人,就需要有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对伤情进行鉴定,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可以由事故处理大队委托。那么有很多当事人对伤残鉴定需要注意的事项有疑问,接下来我就简单说一下。首先,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当事人,一定是要在治疗终结后,才可以向事故处理大队或者是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其次,去鉴定机构的时候要携带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所有的医疗材料,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记录、门诊或者急诊的病历、各种CT片子,还要带交通队或者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将所有材料的原件交到鉴定部门后,鉴定机构就会通知当事人什么时间去做鉴定。鉴定部门一般会在十五天内出具鉴定结果,但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可以延期,比如治疗未终结,节假日等。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一条同一司法鉴定事项应由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进行。第一司法鉴定人对鉴定结论承担主要责任,其他司法鉴定人承担次要责任。《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二条司法鉴定结论应当由本机构内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复核。复核人对鉴定结论承担连带责任。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的注意点如下: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当由 交通管理部门 进行; 2、事故双方当事人应当配合伤残鉴定,不得弄虚作假; 3、事故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进行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对 交通事故 的处理中,如果有人员受伤的话,则必须要先进行交通事故 伤残 评定,确定了 伤残等级 之后,才能作出相应的赔偿。而在评定过程中也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那究竟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注意 事项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伤残评定的时间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 3 个月 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2、伤残评定机构 一般到当地 司法鉴定 中心,作 伤残等级鉴定 和 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属于 工伤 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专门的鉴定中心作工伤等级鉴定。 伤残鉴定 ,是全国通用的。 3、伤残等级的确定 伤残等级一般分为十个等级,它根据人体受到损害的原因不同,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就会有不同的伤残等级,且计算 伤残赔偿 金的方法也不同。实践中涉及到 人身损害赔偿 的鉴定标准,主要有以下情形: ①交通事故、适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的客运合同、 医疗纠纷 等引起的 人身损害 伤残评定,适用国家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标准; ②工伤引起的人身损害,适用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 职业病 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4、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赔偿事宜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主要根据你的伤残等级(劳动能力的受限程度)、双方的责任承担情况(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书)和车辆的保险情况,还有你的户口性质(城镇还是农村)决定。这里计算比较复杂,建议直接向 律师 咨询。 关于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注意 事项的内容,根据实践经验为大家总结了上述四种,各位不妨适当惭参考了解一下。其实不管交通事故造成的是人员受伤还是财产损害,要想获得赔偿的,则就需要先做出相应的伤残鉴定或财产的损失评估,否则的话进行赔偿也没有一个具体可以参考的标准,这样肯定会对其中的一方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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