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记忆(民法典怎么记)
民法典背诵口诀
民法典背诵口诀
民法典背诵口诀,民法典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文书,对每一个中国公民都是有法律效应的,每个公民都要遵守民法典的相关条例,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民法典背诵口诀吧。学习一下。
民法典背诵口诀 篇1
一、所有权:物、建、共、邻
1.物权变动;
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三部分构成);
3.共有制度(按份共有or共同共有);
4.相邻关系(VS地役权)。
二、用益物权:城市一个,农村俩,还有一个地役管全家。
1.建设用地使用权;2.宅基地使用权(解决农村住的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解决农村吃的问题)3.地役权。
三、具体人格权:生、身、健、姓、肖、名、荣、隐(物质型人格权3类 精神性人格权5类)
1.生命权;2.身体权;3.健康权;4.姓名权;5.肖像权,6.名誉权,7.荣誉权;8.隐私权。
四、身份权:上有老、下有小、旁边配偶不能少
1.亲属权;2.亲权(监护制度);3.配偶权(效力有瑕疵的婚姻、夫妻财产制、离婚制度)。
五、形成权:撤、抵、追、解、否、选、继、遗
1.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中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撤销权;2.抵消权;3.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追人权;4.解除权;5.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否认权;6.试用买卖合同中试用人购买标的`物与否的选择权;7.继承人对继承的接受与放弃;8.受遗赠人对遗赠的接受与放弃。
六、宣告死亡: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1.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动消灭;
2.—方有权单方送养子女;
3.个人合法财产按遗产开始继承;
4.视为自然死亡,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七、法人解散的情形:章、权、并、立、关、撤、销、僵(自愿解散、强制解散)
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3.因法人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5.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单独或合计)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八、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强、公、主、意
1.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不违背公序良俗;3.主体(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4.意思表示真实。
九、债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存、券、资、国
1.存款本息请求权;2.债权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所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未授权给公民、法人经营、管理的国家财产受到侵害。
十、非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政、法、继、事
1.政府征收;2.法律文书;3.继承或受遗赠;4.亊实行为。
民法典背诵口诀 篇2
先说下策略:
1、20个小时的学习不可能把所有知识点都记住,我这智商还只是普通人智商,硬伤。
2、把民法典作为一个工具来用,需要的时候能快速翻看查阅。
3、学习的时候要提取常用的法条,然后记住。这种法条一种是像510条合同生效后约定不明的,很多条文都引用的,别到时候看法条的时候想不起来是什么,这种法条很少,屈指可数。第二种是常用法条,这次民法典把原合同法52条拆散了,变成民法典第144、146、153、154、497、506条了,还有民法典188条诉讼时效三年的条款,还有1259条以上、以内、以外是否包含本数。等等吧,这种常用条款一定要提取出来,然后记住。
4、抓大放小。因为调整很多,先粗略看一遍,然后重点学习自己专项领域的法条。像我诉讼都做的很少,侵权基本都没做过,人格权、婚姻家事也不做,这几篇就先粗略看一下,等遇到的时候再学就可以。
说下记忆方法:
1、民法典1260条,记住每50条。第50-100-150-200~1250条,一共25条。
2、记住每一篇第一个法条,一共7编,7个法条。
这样一共记住32个法条就可以了。
3、然后挑出常用的法条。
4、再挑出自己领域常用的法条。
3和4很容易,因为这次变更的不大,只要记住第多少条就行了,因为之前也都是学过的嘛。
5、记住一写名词,像原来的居间合同,现在叫中介合同了,居间人叫中介人了,等等。
记忆的“锚”
1260条,一共12条100的,可以把这个12联想成12星座或者12生效或者其他12个能独立区分的。然后第50条联想成五菱宏光,这样就给12星座配了一辆车,然后配上法条。例如第550条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12星座第5个是狮子座,这样就是银行把狮子辛巴买的五菱宏光的贷款转让了,狮子辛巴怒气冲冲的去银行要精神损失费。要有画面感,就好记忆了。
再说第500条,缔约过失赔偿责任,三个关键词:恶意磋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虚假情况、违背诚信原则。狮子王反派是刀疤。自己联想吧。要想长期记忆,一定要有画面感、有动作、有声音、有表情,有个故事,这样记忆效果才能更长。因为记忆的锚很多,随便联想几个出来,这个法条就记住了。
具体记忆方法自己研究,可能死记硬背快速,读几遍就记住了,但我觉得长期记忆还是联想比较好,锚很多,很容易想起来。
理由:
当初准备按照每编的章节来记忆,但是太多了,总则就10章,合同是三编29章,算下来得小一百条,再加上常用的,妥妥的超100。让我记100多个法条,我是不行,短期可以,长期肯定忘。
学了一遍,法条么,上下都是有逻辑关系的,递进、总分,每隔50条就差不多了,当想起第50条的时候,就知道需要的法条属于一般规定,还是特殊规定,50条之前,还是之后了,查找非常快速。
民法典背诵口诀 篇3
民法典核心在于维护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
因为它真的管得很宽!
大到社会秩序,买房置地
小到缴纳物业费
8岁独立打酱油等
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
都与民法典密切相关
《民法典》中有包罗万象的1000多条法文
这可让不少法律从业人员忍不住这样吐槽
《民法典》1260条
司法解释,会议纪要,理解与适用
默默看了一下自己的发际线
天若有情天亦老
学完法律头发少 ”
不用着急,好消息来啦!
民法典小程序“民法知道”正式上线
不仅可以帮助到法律工作者
同时也让更多的群体了解民法典
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
无过错责任8种情形怎么记忆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人急需民法口诀
民法口诀
民法口诀
1、民事诉讼特殊时效
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
意思分解:
第一句指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二句指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第三句含义是环境污染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四年有两际”指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技术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五年人寿险”指的是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的情况。
最后一句见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可能还有其它特殊的诉讼时效没有包含进来,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在遇到时编进去一起记忆,效果会很好。
2、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
口诀:条约优先,国际惯例;行为能力,可以定居;不动产权,所在法律;合同争议,不选则密;侵权之地,同国法律;结婚之地,法院去离;扶养关系,被扶最密;动产死地,不动之律;外法惯例,不违公益。
说明:此章内容很重要,几乎每年必考。上述口诀,每句和一条对应,一对照就明白。
附:民法通则第八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一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五条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六条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为侵权行为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八条 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一百四十九条 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五十条 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记忆口诀
法律解析: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 3、法律后果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 诉讼时效期间 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 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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