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可以拒绝拖车吗的简单介绍
轻微交通事故交警扣车合理吗
达不成调解的话是必须扣车的,而且车是要用拖车拖回的,要保留证据。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扣车的,如果双方对事故的责任没有争议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交警只有在取证时才扣留车辆。暂扣事故车辆只能是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期限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20天,检验鉴定后车辆立即放行。
一、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查看是否有人员伤亡并立刻拨打报警电话;
2、交警现场勘查,对现场拍照或标画场地位置后撤离现场;
3、依法作出责任认定,若当事人不服,可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提出复核 ;
4、执行处罚;
5、确定损害结果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赔偿调解。
二、轻微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交通费,是指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人员到医院治疗、住院治疗、转院治疗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亲朋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实而发生的交通费用。
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4、护理费。要准确确定受害者的护理费应当明确护理的期限、护理人数、每天的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者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
护理费=每天的护理费*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5、医疗费。在实务中包括实际支出的费用和后期治疗费。在诉讼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以一审辩论终结为截止时间,此前发生的数额为责任人赔偿的数额。此后发生的费用可以协商解决,大多是另案处理,等实际发生后,再行赔付。
6、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系数*赔偿年限。
7、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赔偿系数。
8、伤残人员的残疾用具费。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交通事故 轻微剐蹭 对方全责但态度蛮横 请问我可以叫拖车吗?
轻微的剐蹭,如果不影响驾驶,那叫拖车的费用属于不合理的支出,恐怕以后的拖车费用不好要。对方态度蛮横可以用法律的手段解决。
出现交通事故如何让交警不拖车
如果出现轻微的交通事故是可以拒绝让交警拖车。交警人员只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取证。但不会强制驾驶人选择拖车,他是没有这种权利的。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拖车?
发生交通事故在车主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收集证据需要以及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情况下交警会拖车。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十五条 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州交警支队窗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协商不下,由交警处理必须拖车吗
是,要有交警暂时扣留,直到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在此期间是需要支付停车费的。所以如果事故不是很大的话,最好早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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