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法定继承时如何继承房产(多个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人2021年新规)
多名子女继承一套房产怎么办
多个子女继承房产的处理方法:
1、有遗嘱的处理办法,要尊重本人的意愿,按照遗嘱中的内容进行分割。要是子女有不同的意见,也可以去法院起诉,最终要以判决结果为准。按照遗嘱进行分割,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这份遗嘱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分为好几种,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录音,有些人会选择做公证,或者找律师代写;
2、没有遗嘱的处理办法,如果没有,那就只能按照规定去办理了,在顺序相同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同样的比例进行划分,这样对于所有人来说都公平。如果有人已经丧失了生活能力,或者说平时照顾父母比较多,那么自然可以多分一些。当然了,兄弟姐妹之间也可以自行协商,如果谈妥了,并且没人有反对意见,就按照协商出来的结果进行分割。
办理继承房产方面的注意事项如下:
1、在办理的时候,要记得把所有人的资料都准备全了,身份证肯定是必不可少的,另外还需要准备房子方面的材料;
2、如果后期想要出售这套房子,那么也要征得所有人的同意,如果有一个人不同意,就无法对外进行出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多个继承人继承的房产怎么处理
多个继承人对房产的继承,按照房屋原有产权的不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1)社会保障性住房,因该住房与当地的政策密切相关,有的事先有就约定,不能被继承,有的,则是强调不具有所有权,只能对房屋的使用权进行继承。
(2)自有的商品房或宅基地上住房: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如果是多个,且都处于同一顺位的,在大家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共同共有,共同享有产权。如果有一个不同意,则其他同意方必须与其达成一致的协议。另外,需要指出的时,在历史遗留的房屋产权结构中,还存在公租房一说,它看似所有,但是没有产权证明,对于该房屋,租赁的有效期内可以共同继承使用,但不具有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多子女如何继承房产
法律分析:多个子女继承房产,具体要看父母是否有订立遗嘱。
当被继承人过失后,如果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的,那么就按遗嘱来继承。
没有留下遗嘱的话,房子要按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首先是配偶、孩子、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要先让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让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要均等。可按比例共同,也可分割,房产归一个孩子所拥有,其余兄弟姐妹相应折价补偿。
遗产分割要有利于生产、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无法分割的遗产,可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来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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