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代位继承的协议需公证吗(代位继承协议书)
新规继承父母房产不需公证了?
一、子女继承父母遗产需要公证吗
遗产继承作为一种继承方式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不需要公证的,当然,如果需要公正的也可以到专门的公证机构去办理,相关程序参照法律依据。公证不是遗产继承的必经程序。但为了以防对财产继承发生纠纷,可以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纠纷怎么解决
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发生了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
(一)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哪些属于继承纠纷
继承纠纷可分成两类: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纠纷。另一类是侵权纠纷,即因发生侵害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如:非法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资格的行为;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行为;非法处分未分割的遗产的行为;非法扣减继承人应继遗产份额和遗赠财产的数额的行为;法定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遗产分割时,未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的行为;非法剥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依法可以分得遗产的权利,或者非法扣减其应得的遗产份额的行为。这些继承纠纷均可依法进行处理。妥善处理遗产继承,避免或减少遗产纠纷,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互助和社会安定,有利于调动积极因素,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
一般来说,在我国父母与子女之间是相互继承的关系,一方去世的话,另外一方就可以继承相应的遗产。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子女继承父母遗产需要公证吗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民法典规定父母留给子女遗产需要公证吗
不要求必须做公证,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 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 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新规继承父母房产不需公证了
新规继承父母房产不需公证了
新规继承父母房产不需公证了,继承父母房子的时候是需要进行公证的,在很多时候,如果房子写的父母的房子,父母去世后子女都有继承权,以下看看新规继承父母房产不需公证了及相关资料。
新规继承父母房产不需公证了1
一、继承不用公证了吗?
是的。
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
公证遗嘱最具法律效力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
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借以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争议;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则是在发生民事权益纠纷并由当事人起诉之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公证机构办理的公证行为包括:证明合同、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证明法律事实包括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
二、房产继承公证要注意什么?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通常可分为三类公证:即法定继承公证、遗嘱继承公证以及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相结合的公证。实践中,法定继承公证占了房产继承公证的大部分。在办理房产法定继承公证时,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要注意:
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具备以上两个证明后,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即可。
3、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有可能是因为之前继承的房产公证已经延续了好多年,所以现在很多人只要是继承的房产都已经习惯性的第一时间在当事人去世以后去办理公证了,但是,在法律上来说,继承房产要办理过户的,现在的房管部门都已经不要求提供继承房产的公证文件了,公正的这一环节不再是强制要求的。
新规继承父母房产不需公证了2
一、立遗嘱再也不用费事了
很多老人上了年纪之后身体十分的脆弱,走动多了就会很快感受到疲惫和不适。对于很多老年人来说出个门等同于掉块肉一样难受。毕竟拖着疲惫的身躯长途跋涉去到公证处立遗嘱对老年人来说非常的不便。
一是十分的耗费时间,二是公证处人非常的多、环境十分嘈杂,再加上办事效率也不高,老年人极易产生超负荷的心理及身体上的压力。
很多年轻人来到办事处办事也会因为各种文件、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心烦意乱,更别提老年人了。为了改善这样的情况,民法典新增加了两项立遗嘱方式——“视频遗嘱”及“打印遗嘱”。
这样人性化的举措让很多人感到欣慰。毕竟老年人想要轻松地将财产进行规划更加便捷了。也避免了各种繁杂的办理流程,这也大大减小了老人的心理负担。
二、新规为丁克一族带来了好消息
生活中有这么一些群体越来越多,那就是不婚主义者、丁克家庭的出现。这些人往往都是一些企业高管或者某些领域内的牛人。因为种种原因导致了年过中年却没有孩子的情况发生。
有些人不喜欢孩子,更不喜欢被孩子束缚着过生活,更喜欢为事业奋斗为自己潇洒而活。他们的人生阅历十分丰富,生活也过得多姿多彩。但尽管看过了世界的繁华、经历了一番拼搏过后还是会感到些许的落寞。
毕竟很多丁克家庭虽然自身没有孩子需要养育和管教,但他们的大额财产到头来却没有人能够来继承。那么他们的财产能够分配给谁呢?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例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证明了侄女、外甥也能够继承遗产了。
三、遗嘱“宽恕期”是什么?
离婚有离婚冷静期,立遗嘱也同样存在“宽恕期”,即反悔期。现在立遗嘱新增加了一项“宽恕期”,那么该政策又会对老年人立遗嘱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很多家里不是独生子女的老年人在生活当中要做到一碗水端平是很难的。毕竟两个或者三个孩子比起独生子女来说,更加难以进行财产的公平分配。因此不少老年人在很早前就进行了财产分配。
但是生活哪有那么一帆风顺的,很多老人直到年迈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时会突然反悔,曾经非常宠爱的孩子实际上并没有十分孝顺。为了避免这一种情况的发生,全新的政策出台也完善了这一点。
民法典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数份遗嘱的,如果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由此形成一个宽恕期,给老人一个反悔的机会。没有宽恕期就没有一份保障,宽恕期能够极大地保障老人的老年生活和财产安全。
四、新规增加了公证人员,大大保护了财产分配的公平
不少的电视剧里面都有一个这样的情节,富豪家庭里总有那么一两个子女窥觑父母的财产,从而不择手段进行胁迫的方式逼迫父母进行财产分配,让自己获得比起其他兄弟姐妹更多的财产。
实际上生活往往比电视剧更加狗血,为了避免这类情况的发生,新规规定,在立遗嘱的同时必须要有至少2位证人在场,与此同时要手写姓名和时间日期来证明。比起以前,新规下全新的公证方式手续材料更全,也更加具备法律效益,这样的方式大大减小了不必要的麻烦。
新规继承父母房产不需公证了3
2022年新出台的房产继承新规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相关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2、《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继承法》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四十二条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中的房屋、生产资料和特定职业所需要的财产时,应依据有利于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进行处理。
根据房产继承的相关规定,首先要看遗嘱是如何进行规定房产继承的,如果遗嘱之中没有进行房产继承的规定的话,那么则按照国家所进行规定的法定继承人顺序来对房产进行相关继承。
具体的继承相关办理要根据国家所进行规定的相关要求来办理继承手续,才能够进行继承。
2022年房屋继承过户收费标准
1、继承房产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
2、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你父母(夫妻)只有这一套房子就没有个税,如果有的话也没有这么多(房款差额的20%或房款的1.5%或1%根据房子的情况不同而定)。
3、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4、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低收费200元。
5、房产继承公证的程序: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遗产的继承需要公证吗?
遗产继承不需要公证,法律并没有规定遗产继承一定要公证,当事人自己可以选择公证还是不公证。遗产继承并不需要经过公证才 有法律效力 ,公正与否由当事人自己选择。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代位继承需要公证吗
是否需要公证,由 代位继承 人与其他 继承人 协商确定。代位继承只会发生在 法定继承 中,最主要的是被继承人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如果被继承人子女在被 继承 之前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就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 遗嘱 的,按照 遗嘱继承 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继承公证有什么程序
代位继承不需要继承权公证;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并没有放弃继承,代位继承人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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