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简单介绍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对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如何认定交通交通肇事逃逸呢?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以下两种情形不应认定为逃逸
1、交通肇事后,肇事者已通过电话等方式报警,由于惧怕被害人亲属殴打而逃离事故现场,这种情况,不应按交通肇事后逃逸来处理。其目的是为了避免被害人亲属对自己造成人身伤害,而不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
2、存在不能抗拒的原因,不能抗拒的原因消失后,又投案的,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例如,被告人张某在交通肇事后,立即让随行的人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当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被害人已经死亡。此时被告人张某也负伤在身,其家人将其送往医院,到达医院后,其委托亲属向公安机关报案。该案就不应认为具有逃逸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司法解释认定标准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怎样认定
1、必须满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构成要件。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行为在情节上的加重。因此,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首先得满足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成立,而这包括三方面(1)必须以交通肇事行为的发生为前提。(2)行为人必须在行为发生后积极实施逃逸。(3)行为人逃逸有一定的主观动机。
2、必须符合《解释》第5条第1款对因逃逸致人死亡做出的明确解释。
即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这个规定是明确的,不能将其与其他情形混作一谈。比如有这样的案例,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带离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形,这显然不是因逃逸致人死亡,而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
3、交通肇事者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受害人的死亡必须是因为肇事者的逃逸行为造成的。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逃逸,但被害人的死亡却是因为介入了其他原因造成的,如被害人由他人送往医院抢救途中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致死等,就不应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再者,必须是行为人逃逸行为在前,而伤者因行为人逃逸而死亡的结果发生在后,两者之间存在这个顺序关系。如果交通事故发生时伤者当场死亡,则不能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而应适用《刑法》第133条规定的第二种量刑幅度予以处罚。
扩展知识
交通肇事逃逸的界定范围是什么?
【答】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答】 发生事故后,要经交警部门调查,再确定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对肇事者的处罚是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对其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会终身吊销驾驶执照,司机还会根据:《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就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吗?
【答】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的规定:第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有逃逸行为,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第二,如果确有证据证明行人横穿马路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2019
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怎样认定的
1.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擅自逃离交通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造成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的行为,其目的是推卸和逃避责任。
1.主观方面
主观是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救助义务,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一种积极的心理活动。交通肇事罪虽然是过失犯罪,但就逃 逸行 为而言,只有直接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知道事故的发生,并且有直接的逃逸故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2.客观方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驶或者遗弃汽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行为人涉嫌酒驾、无证驾驶,报案后未履行现场等待处理义务,离开事故现场后弃车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至医院,但未报案,无故离开医院;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至医院,但为伤者或其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
(5)行为人在调查期间逃跑的;
(六)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不承认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对该交通事故应当知情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是如何认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行为。即所谓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具有下列情形,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
1.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同等事故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赔偿30万元以上的。
4.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灵的机动车,驾驶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号牌或者报废的机动车,驾驶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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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认定
1.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肇事逃逸”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包括:
1.肇事者知道他造成了一起交通事故。
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造成了交通事故,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因素。如果行为人在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下离开现场,不能认定为“交通事故后逃逸”。需要强调的是,这里的“明知”是指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如果行为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而假装不知道,仍应认定为“交通事故后逃逸”。
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
逃避法律追究;实践中,施暴者逃跑的目的多为“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数人是出于其他目的逃跑,比如害怕被受害者亲友及其他围观者殴打。这些人逃离现场后,往往很快通过向领导汇报或报警接受法律处理。显然,这些人的主观恶性要小得多。所以在认定的时候就要加以区分,这样才能保证法律的准确适用,才能保证不出现冤假错案。
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这里有争议。有的人认为只限于逃离“事故现场”,但在实践中,大多不局限于“事故现场”,而是与“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一并考虑。总之要看具体情况。
二、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近日,天津交管局出台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定性标准。“事故当事人认为无责任而离开现场,报案后未尽到现场等待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八种情形,将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无责任,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醉驾、无证驾驶,报案后未尽到现场等待处理义务,离开事故现场后弃车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至医院,但未报案,无故离开医院;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至医院,但给伤者或其家属留下虚假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
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调查期间逃逸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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