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能否就伤残单独诉讼的简单介绍
交通事故导致伤残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吗
交通事故导致伤残如果对方构成交通肇事罪了,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伤和车损能否单独处理
人伤和车损能否单独处理
人伤和车损能否单独处理,现在的人基本上都有车的,前提也是要双方协商好,算的同时一般也需要先由执法人员先进行认定责任,才能合法办理。下面分享人伤和车损能否单独处理及相关资料。
人伤和车损能否单独处理1
车险和人伤在保险公司可以分开理赔。
首先,在出现交通意外的时候自己是需要及时的打电话给保险公司。
车险人伤理赔的流程:
一、是因为保险公司的人员需要在现场做记录;
二、需要保险公司的人员进行调节,不然车险人伤理赔在实际赔偿的过程中就是会很复杂,保险公司肯定是希望自己损陪的减少到最低;。
其次,在实际进行车险人伤理赔的时候,自己还是需要知道调解不成功的情况;因为协调不成功保险公司的人员就会离开,自己和受伤者就是需要谈判,而这个时候和保险公司是对立的,
所以,在这一点上自己还是应该考虑清楚,这样在具体保障的时候才能够做的更好, 这样自己才能够放心,最终不会受到影响。
扩展资料:
事故中你有责任,对方受伤了,那么交强险赔偿如下:
1、伤者的医药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不一定有营养费,这个根据伤者的情况由医生开出单子的.才能赔偿,赔偿的也很少),最高赔偿1W元,超出1W的部分,按照双方事故责任划分的比例分别来承担。
2、伤者的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还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赔偿。
3、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最高可以赔偿11W,超出11W的,还是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来承担。
4、如果你还投保了商业险,那么上述说的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也不用你自己承担,该你承担的由你的商业险来赔偿。
人伤和车损能否单独处理2
一、第三方交通事故人伤和车损分开结算可以吗?
可以的;
一是可以协商分开赔偿;
二是可以自己先行垫付修车费用,最后一并结算赔偿。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车险先行赔付条件:概括说来有3个条件,发生交通事故需赔付的金额不能超过2000元,发生车辆维修行为必须在保险公司指定的4S维修店。
在满足以上两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会预支你30%的赔偿费最多不超过50%,经后续调查后支付剩余部分。所以车险先行赔付的条件还是比较严格的,车主在发生意外后预估需赔付价格符合条件后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再走其他程序。
综合上面所说的,第三方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出现了人伤和车损的事情,那么在处理的时候就一般都会按车子的实际损失,和受害者实际受到的损伤来进行赔偿,但两者不管是分开计算还是合起计算,都需要慎得双方的认可,从而可以更好的保障到当事人的权利。
人伤和车损能否单独处理3
交通事故人伤处理技巧是
(一)调解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一审
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需要做的材料准备,你能准备多少就多少:
1、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原因、时间、地点的书证(证人、证言)、物证 。(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中会有基本的描述和确认)
2、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医疗部门就诊的证明。
3、医疗部门的所有诊断证明、处方、病历及各项医疗费用单据,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4、医疗部门出具的陪护证明、转院证明、病休证明。
5、单位出具的垫付医疗费用证明、误工损失(受害人工资、奖金、误工天数、固定补贴)证明。
6、就医交通费用单据。
7、如要求伤残赔偿,需提供伤残鉴定及赔偿数额依据。
8、被损害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9、被损害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额、数量、质地、新旧程度、价值(贵重物品需有关部门的鉴定书)。
10、被损害财产的毁损程度或灭失等证据。
11、交通管理部门有关事实及责任的认定 。(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应该准备相关证据争取推翻认定,不过,实践中很难)
12、肇事司机是否系职务行为。
13、车辆的行车、运营执照,司机的驾驶执照。
14、被损害车辆的保险证明。
交通事故能否就伤残单独诉讼
解答交通事故能就伤残单独诉讼,满足以下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立案: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单独报诉讼吗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可以另行起诉,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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