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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9 司法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一般来说,在发生了 交通事故 之后,报警之后就会有交警前来处理现场,根据现场来划分责任,最后认定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谁。 做出 交通事故认定 的一般是经验丰富的交警,他们开具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 应该是非常客观和公正的。当然了,事无绝对,有时候交警可能因为没能够及时赶来事故现场或者是对事故的情况不太了解,在这种情形下开具出了不太准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实这种情形下,当事人也是可以提起 申诉 的。 (一)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当我们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满意,认为其不公正的时候,是可以提出复核的。 ①根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中的规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的三天时间里,向上一级的交通部门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复核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当然了,需要说明你的理由以及带上确切的 证据 来支持你的理由。 ②若是上一级交通部门驳回了复核申请,事故当事人还是不服气、不满意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 诉讼 ,但是在诉讼过程中,事故当事人要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来证明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有误的,才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做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判决。 ③当然了,这事也可以通过信访来解决。如果是信访的话,事故当事人就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首先向处理此次交通事故的交警大队提出信访的请求,然后再去到上一级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对这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复查和处理。 (二)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的具体步骤 ①首先,当事人就要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三天之内去到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复核。 当然了,不是所有的复核申请都会被批准,有以下情节的,复核申请一概不会被批准: 车辆不是在交通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复核申请不准。 当事人已经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的,复核申请不准。 交通事故并不复杂,依照法定程序,完全可以解决的,复核申请不准。 当事人已经被认定为 交通肇事 ,已经被公安机关所依法 逮捕 的,复核申请不准。 ②一般来说,因为所谓的复核,其实也只是交通管理部门的一种自查,往往不会推翻之前所开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个时候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时候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要尽可能的多保留一些交通事故现场的证据,比如说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向法院申请痕迹检查等等,总之,提出了诉讼之后,当事人就要做好心理准备,把相关的证据准备好,不然也难以胜诉。 总而言之,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果不满,个人不应该怂,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大胆的提出复核申请,甚至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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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服应该怎么办

解答车祸后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人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报警的话,交警部门都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可以根据责任认定书请求对方赔偿。但是,如果当事人不服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交警存在乱判责任、甚至徇私枉法的行为,就可以选择申诉或者投诉的方式,实现权利的救济。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的行为是一种单方行政行为,从法律上说,不需要经过当事人的签字也会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并没有限制事故当事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还可以向纪检、监察等部门举报交警的徇私枉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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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结果不服怎么申请重新鉴定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 3 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检验、鉴定。并且,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 20 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上级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 60 日。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 2 日之内,将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 3 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公安交管部门应该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 2 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 5 日内,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个人意见!车祸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车祸后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人后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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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一般来说,在发生了 交通事故 之后,报警之后就会有交警前来处理现场,根据现场来划分责任,最后认定这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谁。 做出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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