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误工费交通费赔偿有什么规定(车祸误工费谁来承担)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是按照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进行确定的。误工时间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进行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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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误工费交通费赔偿有哪些规定
一、车祸误工费交通费 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 工资 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 法医鉴定 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人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人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人计算,对收人高于 医疗事故 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在我国的交通案件中,相关的受害者可以对自身的实际伤害情况进行相应的索赔,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交通费和误工费就是这类因为 交通事故 产生的费用。相关的受害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上报,得到相应的赔偿。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赔偿是交通事故后众多赔偿费用项目中的其中之一。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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