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案例 >>

车祸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车祸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2023-03-06 案例

伤残鉴定的时间?什么时候做比较好?

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结后就可以鉴定,终结的判断,就是病情稳定,可以出院。这个鉴定的时间,鉴定机构会根据伤者的病情结合法律规定判断。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中第2.7条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由于损伤部位及性质不同,“治疗终结”的时间也不一样。具体如下:

1、 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评残的,在伤后1~3个月进行,如组织、器官、肢体缺损,器官切除、修补,颅骨、颌骨、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

2、对于影响容貌,遗留听力与视力障碍,组织器官畸形,脊柱骨折的在伤后3~6个月进行。

3、对于遗留肢体功能障碍的宜在伤后6~9个月进行。

4、 对于颅脑损伤后的智力缺损与精神障碍,颅脑损伤致癫痫,语言功能障碍,大、小便失禁,性功能障碍,神经损伤致肢体瘫痪的宜在伤后6~12个月进行。 对于伤者原有伤病,因事故而诱发或症状加重的,不应作为评定时机的限定条件。

车祸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车祸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车祸骨折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分析】:关于车祸骨折伤残鉴定时间的规定为:一般是在出院之后三个月内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伤残鉴定与刑事案件中的伤情鉴定在诸多方面存在显著不同。伤残鉴定标准是由国家统一规定一个标准,再由地方按标准去实施,以维护伤残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伤残还分有多种类型,各种伤残要对照施行。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车祸骨折伤残鉴定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车祸 骨折伤残鉴定 时间规定 1、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2、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4、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5、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二、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机构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 伤残鉴定机构 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的时机,一般应在各种因素直接所致损伤或却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评定。具体 交通事故鉴定 伤残 时间根据伤情的不同有三种: 1、伤后及1个月可进行鉴定:以原发性损伤后果为依据评残的肢体、脏器缺失,内脏切除、修补,颅骨和颌骨缺损,肋骨骨折、肋骨缺损及牙齿脱落,稳定性骨盆骨折,椎体压缩性骨折大于13(不包含脊髓损伤),不构伤残的。 2、伤后3个月可进行鉴定:开放性骨折,肋骨骨折致胸膜粘连等。 3、伤后6个月可进行鉴定:神经损伤(脑、脊椎等),皮肤瘢痕损伤,骨髓炎,骨不连等。【注:以上为湖北省 司法鉴定 协会《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

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好,有期限吗?

一般医疗终结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根据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令第70号发布,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

海报

上一篇 交通事故鉴定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的简单介绍
下一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多长时间能出来的简单介绍

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

车祸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车祸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伤残鉴定的时间?什么时候做比较好? 伤残鉴定是在治疗终结后就可以鉴定,终结的判断,就是病情稳定,可以出院。这个鉴定的时间,鉴定机构会根据伤者的病情结合法律规定判断。...

正在为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