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速读(民法典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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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女人跟爱男人的男人结婚是一种爱国的行为,证明这女人很爱国。你赞同吗?
我就嫁了。
他是我大学时的男神,意气风发,嫁给他大家都觉得是我高攀了,我很知足。
我以为我们会这么恩爱下去,可那天从不抽烟的他,贴身衣服竟然有带着一股烟味,我感觉我们婚姻有了危机感。
我家老林从不吸烟,社交圈里也多是高知人士,他们中绝大多数都不会做吸烟这种只顾短期的愉悦,而忽略长期风险的事情。
而他说今晚要见的那个人,也不吸烟。
可老林晚上回家,却带了一身烟味儿,更奇怪的是,那烟味只在内衣里有,外套没有,裤子也没有。
什么场合需要脱衣服脱得这么干净,再吸一口呢?
我能想到的,只有,事后烟。
1
我家里的大门和卫生间门离得不远,晚上十点半,我正在卫生间里对着镜子护肤。
这次买的安瓶真好用,水润润的,每次新的尝试都是一种冒险,能最终令人满意的,我都格外珍惜。
此时,老林进门了,我探出身去看「回来了。」
然后,隔着一米多,我就闻到了一股呛鼻子的烟味。
对于不吸烟的人来说,烟味儿,即便只有一丝,都会被察觉到。
老林看到我皱了眉,鞋都没换好,就跟我抱怨式解释。
「你说都这年月了,竟然还有在餐厅里吸烟的!餐厅也不管。」
「嗯,快去洗澡吧。」
我拍着脸就从卫生间里出来,给老林让出位置。
他给自己脱了个精光,走进了浴室。
我俩结婚十年了,没有孩子,不和父母同住,他平时自在惯了。
老林已经把衣服扔进洗衣机,我走到阳台只需要加上洗衣液,按下按钮就行。
但偏偏,上午出门前,我把一条新买的牛仔衬衣扔进去了,牛仔布料,刚洗的时候都会掉色。
我只好又把洗衣机里所有的衣服倒腾了出来。
这一倒腾,就给了自己些许反应时间,把衣服一件件放回洗衣机的时候,我魔障一般低头闻了闻老林的衣服。
他上衣袖口没有味道,领口也没有。
这俩地方应该是抽烟人最容易沾染味道的地方。
所以,不是他抽的?
可是,外套和衬衣,也没有太重的味道,是怎么回事?
也不是别人抽的?
然后,只剩内裤了。
还没凑近,烟味儿就出来了。
我捏着内裤的手停顿了,扭头看了一眼卫生间的方向,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晚上,在床上,他很生猛。
就像一个月没碰过女人一般饥渴。
已婚男人可以兴致高昂,但不能突然兴致高昂。
要么,被谁刺激了,没吃到。
要不,吃到了,欲盖弥彰。
完事的时候,他摸着下巴上浓密的胡茬,喘着气笑道,「怎么情绪不高啊?工作上遇到烦心事了吗?」
我将头从他的臂弯里抽了出来,叹了口气说道。
「今天又碰到个出轨的案子,我就不明白了,你说男人是不是都这样,有点臭钱就出轨?」
我说完,他就「莞尔一笑」。
「哪有那么绝对,大律师以偏概全了哦。」
随口聊的话题,他这一用力的笑,反而让我怀疑。
「越是缺少什么才会越想证明什么,他们肯定没有我这么幸福,有个好老婆。」
说完,还抬起胳膊碰了下我的胸脯,一副色眯眯的样子。
深情如他,演得有点刻意了。
我也不甘示弱。
妩媚地一笑「讨厌」。
过了半个小时,身边传来鼾声。
借着台灯,我仔细端详了一下这个熟睡的男人。
清晰的法令纹、皮肤间浅褐色的斑、微张的嘴正在不断发出噪音。
2
老林传统媒体出身,到哪里都被尊称一声「老师」,他一板起脸,旁人就上赶着来哄了,形形色色的媒体圈、公关圈的女人都捧着他。
但他身边却从来没有传出过什么流言蜚语,用他的话来说,那就是「越成功的男人,越要懂得洁身自好」。
我不认同这句话,因为它没逻辑。
我只听过有男的说过「等我发达了,我要从泰国一路嫖到荷兰,让整个欧亚大陆留下我的精彩」这样的豪言壮语。
跟「洁身自好」八杆子打不上关系。
我用手背碰了下枕边人的脸,小声叫了句「老林」,没反应。
如果换做从前,我可能会帮他调整下枕头的高度,再掖一下被角。
而现在,我只觉得自己躺在一辆老式蒸汽火车旁,每两秒就拉响一次汽笛。
我披衣下床,拿起了老林正在充电的手机。
作为一家律所的高级合伙人,大大小小的 case,男人出轨的伎俩着实见了不少。
通过手机查找一个人的秘密,对于我来说难度基本为 0。
我先把他手机设置成了静音,免得等下开锁出现「咔哒」声,输入密码,一道光亮闪过。
我悄悄走进了书房。
跳过微信和短信,这些耗时又不见得有实锤。
我直奔——【设置】。
打开【隐私】,【定位服务】,然后是【系统服务】,最后选择【常去地点】。
紧接着,一个显示着地图的界面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地图下面,是一行接一行的【位置跟踪】。
几月几号,去过哪里,待了多久,被我手中这个小玩意记录得明明白白。
我翻着,有一丝紧张,还有一丝期待。
手不自觉的抖,心跳也开始加速。
片刻之后,我的视线定格在一个位置名称。
珠江国际新城——江边的一个小区。
记录显示,几乎每天,老林都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例如今晚,19:00 到 21:40,手机定位就一直没变过,一直在这里。
如果不是手机丢了,手机的主人肯定也待在这里。
我们住在城北,工作地点都在城东,而这个小区,在城南的江边。
这,应该就是那个让他内裤都染上了烟味的地方吧。
用二手房 App 查了下,还是个新楼盘,房价在区域内数一数二。
江景房,落地窗。
周围几公里都没有办公楼,只有一个在建的商场,几乎没有好馆子。
那个他今晚见的人,也不住这个小区。
拿到了核心信息,我还是打开了微信。
老林傲惯了,删聊天记录这种拿不出手的事儿他干不出来。
所以,二人所有的聊天都呈现在我的眼前。
这世界可能真的存在量子速读,尤其在女人翻老公手机的时候。
我轻松跳过所有「宝贝亲亲看看你,想你爱你最爱你」,迅速看到了一个月内聊天的重点。
在这个持续了 10 分钟的重点对话里。
我,是话题中心。
看完了。
我把老林手机屏幕显示的信息挨个拍照。
然后关上手机,关掉静音,轻手轻脚地走回了床边,放回了手机。
看着床上熟睡中的男人,我有些恍惚。
老林。
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3
刚认识老林那年,我大二,他大四。
我是法律系小透明,他是汉语言才名斐然的学长,还被他们学院的老师称为十年难得一遇的人才。
他的才学确实出众,出口成章,校报上刊登的文章鞭辟入里。
大学那个象牙塔,一旦人身上某个光环被无限放大,其他缺点就容易被忽视。
所以老林成为了当时择偶排行顶端的珍珠。
我则低到了尘埃里。
虽然他先追的我,但在外人眼里,是我高攀了他。
那时候,在我眼里,也是如此。
都说小眼睛的男人更深情,老林就让我体会到了被浪漫包围的感觉,每逢我的生日和各种节日,他都煞费苦心的给我各种惊喜。
结婚这些年来,恋爱时那些浪漫习惯,也没落下。
后来,我开了自己的律所,成为了人们眼中的「女老板」,至于我的收入,也逐渐追平老林。
曾经的高攀之谈渐渐不再被提起,老林嘴上不说什么,但心里应该很在意。
以前,我对老林说,「我们不要孩子了好不好。」
老林会说,「嗯,那你就是这个家永远的宝贝。」
后来,甜言蜜语没有了,老林如果被他父母逼急了,还会三不五时指责我几句。
所以,我开始小心翼翼地维护我们的夫妻关系。
例如,为了照顾他男人的自尊心,我的收入一直保持低于他的金额,往上再多,就再没有告诉他。
所以在他认知里,我的收入从来都比他低。
我想,如此经营,我的婚姻,应该可以长久。
可生活就是墨菲定律,越小心,越出事。
4
开律所的好处之一,就是人脉广、办法多。
此刻,我的办公桌上,摊着一份以老公名义签署的租房协议复印件。
租期一年,押一付三,以及几张老公和一个女孩出入小区的照片。
老林,出轨了一个女大学生。
照片里的女孩一头微卷长发,阳光的照射下透着好看的玫粉色,看那张笑起来的照片里,她还有一个小虎牙。
泡泡袖,包臀裙,踩着一双绑带细高跟,比老林高出半头。
老林站在女孩身边,显得更成功了,面露一丝得意。
女孩名字音同钟梓瑜,今年刚毕业,在老林的报社实习,编辑助理。
顶头上司和新人下属,最容易滋生这种空穴来风且莫名其妙的崇拜,进而发展成私情。
在这种私情里,顶头上司坏,新人下属蠢。
我正陷入沉思,被突然发来的微信一把拉回现实。
「今天报社开会,可能要晚点回来。」
老林发的。
我看看照片上意气风发的他,再看看手机里只靠一句话就把原配交代了的他,心生厌恶。
家里红旗不倒,开源不断,外面粉红色彩旗年轻漂亮,迎风招展。
此时,但凡是个男人,都不会有一丝愧疚和恐慌,更多的是——得意忘形。
我盯着手机很久,才回复了「收到」。
5
有落地窗的江景房离我公司,大概有 12 公里的路程。
下班后,我半个小时开到了这里。
此时已经天黑,小区却没有亮起很多灯,可见入住率还不高。
我关注的那个窗户里面,也是漆黑一片。
坐在车里,我继续看着白天没看完的新颁布的《民法典》。
当律师,总有有一堆新知识等着你学习,这《民法典》才消化到第三编,还有一大半等着我。
一想到今晚学习计划被打乱,我就突如其来的暴躁。
都是成年人了,为什么偏偏有人做一些给身边人找麻烦的烂事。
半个多小时后,那窗户里面,终于亮了起来。
我放下书,锁上车,上了楼。
我直接敲了敲那房门。
三下又三下,没人应答,我心里还保有一丝侥幸。
门开了。
一个年轻女孩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和照片里一样。
一下子无处挣扎了。
高鼻梁,大眼睛,法式刘海自然地分散在女孩脸的两旁,面上还带着妆,看到本人,更能感受到那来自年轻女孩子的独特的青春气。
但身上的睡衣、脚上的拖鞋,以及扑面而来的刺鼻甜腻香水味,都又一把把她拉回现实。
她的消费构建了她的身份。
这么美好的女孩子,这样的物质条件,确实有点委屈了她。
女孩看见我后,愣在门口一言不发,精致的小脸也一下子白了下。
我笑了笑,迈开一步,鞋也没换就径直走了进去。
客厅很大,估计有 30 多平,所有的家居、陈设是欧式轻奢风格,比她女身上的穿戴高级了不少。
所以她站在房间里,总有些不配。
客厅茶几上,有一个打开了的 Tiffany 盒子。
盒子旁边,是一条看起来刚试戴过的双心锁骨链,经典蓝加银那款。
看到这,我的心里立刻知道了女孩在老林心中的标价。
Tiffany 虽贵,但双心锁骨链却是丐版入门。
我进屋环绕了一圈后,抱着双臂在落地窗前站定,看着外面的江景。
江边的一排路灯延伸到远方,稀疏的车灯静默流过,一天的繁忙工作结束后,这样的景致,真的治愈人心。
老林呢,也应该喜欢在这个窗边位置,一边看着风景,一边做点什么。
再想到那根「事后烟」,连我都觉得,简直是一种享受。
想到此,我笑了。
我怎么还共情了?
6
老林从浴室出来了。
看到我的那一刻,愣了一下,又很快恢复镇定。
我一言不发地看着他,一件藏蓝色的浴袍在他身上,盖过小腿,腿毛蘸着水还没完全干,一撮一撮地贴在腿上。
原来对着新人,他还会穿上浴袍。
是呀,在客厅里遛鸟虽然方便自在,但太不浪漫,和新人,总要保留一些神秘感。
他走到我面前,强装镇定,张着嘴,想说些什么。
但犹豫了几下又不想破坏他那份维系多年的高贵,扭头看向了别处。
身后的女孩看到这一幕,却一步向前,替老林开口了,没有半点胆怯。
「姐。」
我微怔。
姐?
工作环境,一切「姐」的称呼我都欣然接受。
可现在这位第一次见面,还是「捉奸」场景里的姑娘喊「姐」,怎么都是一种挑衅。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一个字都不说,一个表情都没给。
直到把她看得尴尬,手都不知道放哪里,我才罢休。
用气场压住对方,以快速取得谈判的胜利,是我惯用的伎俩。
小姑娘不罢休,攥了攥拳,从这个低气压的场里离开了,转身去了厨房。
不一会,她托着一个果盘走了过来,拿起一个洗好的梨,递到了我的面前。
「姐,吃梨吗?」声音柔柔的,还意味深长地望着我。
又上一个「离」,还挺勇敢的。
我当作没听到。
跟一个小姑娘斗法,我没这个兴趣,也没这个计划。
我的计划,针对老林。
十分钟了,老林都一个字没说。
只有女孩的独角戏,还分第一幕、第二幕。
老林见我一直不开口,不得不硬着头皮出来解释。
「梓瑜她工作上有点问题,开完会了,想让我指导一下。」
一开口,就知道是平时找理由找惯了的人。
这么蹩脚,也说得出口?
面对老林这句回答,我收起盛气凌人的样子,没有反驳,只是低下了头。
我不是上门捉奸,也不是上门质问的。
所以,我只说了一句「挺好的。」
老林愣住了。
然后我又重复了一遍「挺好的。」
老林跟我夫妻多年,也是了解我的。
他知道我向来说话有理有据,此时,他脑子应该已经有些乱了。
「有人跟我说,看到你和一个小姑娘拉拉扯扯,我还不信,还对他说,我和老林,挺好的。」
「现在,你却……」
老林呆愣着,没想到我竟然哭了,我这个独当一面的女人,竟然因为他哭了。
刚刚一直挺直的腰身突然软了,走到我身边,开始劝我。
「老婆,有什么事儿咱回家说好吗?」
老林口中「老婆」两个字,让女孩听了很不舒服,表情发生了一丝变化了。
对,这就是我的计划。
老林,一个父系社会典型人物,比他低的女人,他都保护,自强自立的,他都批判。
我现在的做派,是拿捏他弱点后故作的。
女孩呢,完全不知道我变脸为何如此快速,再一次尝试激怒我。
「姐,你别生气,都是我不好……」
她眼睛里噙满了泪,说道最后还有点哽咽,看了眼老林。
这种靠低级的扮委屈装娇弱争取利益的样子,我从被告那不知道看过多少次。
短期获得了便利,长期丢了竞争力。
我没理她,继续对着老林说。
「老林,我……我其实,能理解。」
「可我们多年夫妻了,我……实在不知道如何自处啊老林。」
我又摸了一把泪,「老林,你太对不起我了!」
说完我起身,拎起了包就快步走向门口。
夺门而出。
7
我对人性多面性的理解,起初,都来源于老林。
年轻时,他人前风采翩翩,人后不过是个「臭老九」,蔑视的人和事多如牛毛。
年纪大了,人前说一不二,人后首鼠两端,只敢做自己有把握的事情。
刚刚在那个房间里,除了我需要身临其境感受下二人的关系价值。
更重要的是,我要在老林面前扮演一个上门捉奸然后心灰意冷的妻子。
第一场,算是演完了。
我把车开到了江边一个路灯下,停车摇下车窗,拿出带来的民法典继续看。
今晚订好的规划不能打破,不然明天的规划也会被影响。
法条艰涩难懂,看得人吐到嘴边了,却又不得不强迫自己咽回去。
就如我刚刚目睹那二人的奸情的一般。
明明恶心的想直接大嘴巴抽过去,却又不得不装作一副痛苦无力的样子。
四个小时后,我才启动车子回家。
老林应该已经完成了他作为一个大男人的「伟大」抉择,想好如何对待我这个小女人了。
一进屋,灯全亮着,老林正坐在沙发中间,一言不发。
我换了鞋,不理他直接进屋换衣服,他才开口了。
「老婆,咱俩谈谈吧。」
他皱着眉,就好像上次聚餐喝多了回来,忧国忧民的样子。
然后,开始道歉。
他说自己错了,婚姻错了,社会也错了。
当然,我也错了。
「我们结婚十年了,却一直没孩子,我爸妈也很着急,一直催我。」
「我让你去医院查查,你不去,你说婚姻不需要用孩子来维系。」
「可我也是一个男人,我需要一个孩子延续血脉。」
「我爱你,所以一切的压力,我都替你扛着,但这种一味地付出,我真的累了。」
老林说的这些,我不是第一次听到了。
因为在他和钟梓瑜的聊天里,他也毫无保留地把我的「缺陷」告诉了对方,然后塑造起一个婚姻不幸福的苦命男人的形象。
老林继续言之凿凿,我恍惚以为这场出轨,不是他,是我,是我按着他屁股一进一出直接导致的。
傲慢一方不承认错误,找点相关却无因果关系的事儿质问对方,以此脱罪。
这种方式,随处可见。
无子,可以领养,可以试管,为什么要出轨?
无子,你想找别人给你生,为什么偏偏找个年轻姑娘偷情?
况且,无子,也不是因为我……
我看着老林,脑子里是一种观点,嘴里说出另一番话。
「爸妈也快 60 岁了,我理解他们的心情。」
「这么多年,没有个孩子,我心里也不舒服。」
「你喜欢就行,也算给爸妈一个交代。」
我缓慢地说出上面三句话。
这话我前算后算,斟酌再三,还在纸上写了出来的。
我确定,这既没承诺,也没唆使,但意思,就是那个意思。
老林听完,感到有些不可置信,
但转念一想到我身上钉死的罪,他又有些释怀了。
就像他在微信里和梓瑜讨论我的时候那句话一样。
「十年生不出孩子,还有资格要求我?」
8
首鼠两端的人,大多都是老油条,不见兔子不撒鹰。
还得再给点「鼓励」,才敢向前一步。
星期六,是聚会的日子。
这是一场带着商业属性的社交活动,老林每个月都会组织一场,来的都是有点人脉的,大家光鲜亮丽,带了礼物,茶具、红酒、花瓶……
饭桌上,我们先是虚伪地寒暄了一阵。
酒过三巡,大家便开始了商业互吹,一种表面上夸,然后时不时刺几下对方痛处的互吹。
「嗨,咱赚得再多,也不如林主编啊。」
「我那天在街上,看到他领着一姑娘,还以为是嫂子。」
「今天来了一看,嫂子也没染头发啊!哈哈哈哈……」
说话的人是个实体企业老板,一边说一边打开双臂靠在椅子上,等着看老林的反应。
他的一家工厂已经要死不活了,结果赶上贵金属价格飙升,工厂里的锻造设备材质正好是白银,他靠卖设备材料一口气赚了几千万。
原来上赶着老林请教的人,今天有些张狂了。
我知道,老赵一直看不上老林,没点钱还总是装,以前自己不行,也就不挑事,如今发达了,怎么会放过这大好的机会。
老林一脸严肃,心里,怕是已经怒火中烧了。
所有人开始装作不经意地夹菜,看手机,但还是有几个人忍不住瞥向老林,甚至瞥向我。
等着我的反应。
我放下酒杯,对着桌上的人笑了笑。
「赵哥说的应该是我表妹,我安排到老林那实习的,背影跟我有点像吧。」
桌上的人听完,都饶有兴趣地看着我,老赵听完,更是看热闹一样,「哦?」了一声。
我知道,他看到的肯定不光是老林「领着」她那么简单,估计还看到了点更刺激的动作、姿势。
老林立刻跟上,「老赵,你就胡吣吧!」
大家哈哈一笑,这事儿算过去了。
话题转移后,老林,对我回了个眼神。
我保住了他那弱不禁风的面子,和对外营造的人设。
不知道他是不是感受到了我的「真心」。
9
珠江国际新城是精装交房,交房后很多业主就直接把房子挂出来出租,所以我找到中介的当天,就租到了心仪的房子。
一间正对着梓瑜和老林房间落地窗的房子。
我特意在能清楚看到二人的窗户边放了两盆大大的龟背竹。
说来这盆植物也真是应景,长得这么绿,名字又带龟字。
监控摄像头就在龟背竹几片叶子中间隐匿,正对着他们,一切都看得清楚。
「小区有业主群吗?」
「姐,业主群只让业主进,租户不行呀,进群都要核对购房合同的。」
「这小区我看还行,之后想买一套,提前看看业主都是什么素质,你帮我搞定一下吧。」
「行吧,姐,我问下,那个,之后买房你也找我啊!」
我点了点头,「嗯」了一句。
10
在业主群里观察了半个月,一个叫「邵俊豪」的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刚刚交房的小区,还遗留着各种业主和开发商的矛盾,需要开发商一方出面维修。
这时,对待开发商的态度,大多能看出业主的基本情况。
有人只出钱不出力,不到关键时刻绝不出面,这样的人,事业忙。
有人全程紧盯发表各种自己的观点,这样的人,这套房是他的命。
还有人,直接夸下海口。
例如邵俊豪,一次群里的业主想集体跟开发商磋商空调外挂放置问题,他在群里说「我真是对这开发商无语,这么点小事情一遍遍折腾业主,就一套六百多万的房子,我公司效益好的时候,一年就是一套。」
群里顿时静默了。
五分钟后,大家才开始继续聊别的事情。
他的微信名,就是他的名字。
有钱有底气的人,喜欢用真实姓名做网名,我认识的客户,大概率都是如此。
头像是他带着墨镜,在海边的照片。
朋友圈封面,是他站在一辆 R8 旁边的照片。
他的朋友圈,任何人可见。
发的内容要么是手握方向盘,露出车标,要不是混迹夜店,美女环绕。
所以,我判断,邵俊豪是个富二代。
精力旺盛,喜欢狩猎的那一种。
他朋友圈里,有一个内容引起了我的注意
每周一、周三、周五晚上,他都固定去小区旁边一家高端游泳会馆打卡。
配文「2000 米!配速刷新纪录!」或者「游累了,坐在泳池边看美女也是个享受。」
这个邵俊豪,就是我想要的。
11
人只能看到自己喜欢看到的。
即便我有一万种理由不放过老林,但只要我一直示弱,老林就愿意信了。
因为他太喜欢这样的设定了。
所以老林对我的戒心越来越低,甚至时不时在我面前提起他的梓瑜。
在他的口中,这是一个勤奋刻苦,家在一个偏远的小地方,兄弟姐妹众多,经济条件不好的自强姑娘。
按他的话来说,一个普通小姑娘,为什么要受这样的苦?
老林说这话的时候,我侧过脸拿电视遥控,才隐藏了自己的讥笑。
「所以你就出现了?」调整好情绪,我打趣问道。
「我是想着,作为前辈,应该帮一把。」
我笑容凝固四分之一秒。
想睡就说想睡,还算你是个男人,直面自己的欲望。
作为前辈帮一把?
前辈都是你这样,国家就没下一代了。
我凑上前,伸手握住了老林放在腿上的手。
「女孩子刚进社会,都是无助的,还好,以前我身边,有你。」
老林心满意足地笑了,看着我,亲了一下我的额头。
「老林,我想一直好好照顾你。」
「嗯嗯。」
老林一把搂过我的腰。
亲了上来。
这一晚,老林奋力至极。
11
钟梓瑜的真面目,我比老林知道的多些。
与那天的租房合同、偷拍照片一起放在我办公桌上的,还有钟梓瑜的背调。
惯三儿。
不知道有没有这个专有名词,没有就当是我独创吧。
大一时,她傍上了一个小老板。
一个不合体西服里穿着花衬衣的胖男人,看了让人顿时失去所有对异性的好奇,但钟梓瑜吃得下去。
大四时,她找了第二个男人,依旧和她不是一个年龄段的,把原配逼得离了婚,一年时间卷走了十几万。
但她捞到的这些钱,都没花在自己身上,而是寄给了家里。
这一笔一笔,清楚地记在了她的银行卡流水单里。
此外,因为对我放心,所以我在做什么,老林丝毫没有发现。
比如转移财产。
我把那些老林不知道的收入转移给了我的父母,还把那些他似乎知道又不知道具体多少的收入换了个明目。
我的父母知道我在做什么,也看得明白,却没有戳破我。
只是告诉我,别逼得太狠。
再一想到钟梓瑜那张转账流水。
我真的,有些犹豫了。
12
钟梓瑜在我犹豫的时候,却找上了我。
怎样看书最有效?怎样才能有效利用课余时间 ??
平时有时间的时候看书就是最有效的利用时间 其次就是你要反复的看书 因为很重要的就是熟能生巧嘛 在什么时候看书 还是要看自己的喜好来选择正确的时间了
1,建议可用活页笔记本作看书笔记,因为到你复习到第二遍或以后N遍时,如发现遗漏了一道好题,再加进笔记比较方便。
到最后考试前,有了这样一个本子,经过反复的思考和删减,大家就可以自己用它押题来背了。我那时还是用荧光笔,一般重点用粉色画一勾,特别重点用绿色,等到考试前一天,几乎只背画绿色勾的了,背完绿色的才顺便看下粉色的。
2,作笔记最好用那种没有格的完全是白色的纸张的,以养成适应考试答题纸的习惯。
3、如果可以,最好在每次看书做笔记的最后面写一个类似总结性质的东西,可以把看书的感受、不理解的疑难点、所用时间等一一记录下来,这样越往后你越会发现看书速度会越来越快,也让自己在心里有点成就感,多少会缓解考前的心理压力的。
4、看书做笔记的题最好用真题为例,因为真题的质量最有保证。如果感觉真题量上不够,一定选择好的题目,一定注意宁缺毋滥。(就笔者而言,我考前做过很多试题:我认为指南针辅导班做的课前测试题还可以,但他们的同步练习题不好;法律社的白皮书很不好,错误率很高;万国的题也很一般,参考价值不大;三校的题刑法、民法不错,其他一般。)
买房新政策2021
新增房屋居住权,并且居住权不受房屋买卖、继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归业主享有。承等因素影响。70年产权自动续期。房子不解除抵押,也可以过户。买房找中介,不能跳单,要付报酬。妻子有权,要求小三归还所有财产。胎儿有继承权,遗产分割保留份额。婚前父母帮买房,属于个人财产
从此,离婚开始有30天冷静期,企业和学校不能不管性骚扰,盗版可能会让你赔到倾家荡产,禁止高利放贷,农村禁止索要彩礼,父债子还、夫债妻还都不合法......
更重要的是,关于买房,民法典对我们有哪些影响。新规速读给你答案。
1、房屋新增“居住权”
2、房子70年产权,届满自动续约
3、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归业主享有
4、房子不解除抵押,可直接过户
5、买房找中介,不能跳单,要付报酬
6、妻子有权,要求小三归还所有财产
7、胎儿有继承权,遗产分割保留份额
8、婚前父母帮买房,属于个人财产
9、侄子侄女可继承叔伯遗产
10、未经授权,给孩子买房,可以
11、未经同意,替孩子卖房,不行
12、出嫁的女儿,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
13、不尽孝者少分或不分遗产
14、城镇户口子女,能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
1、新增“居住权”
首先,民法典新增房屋居住权,并且居住权不受房屋买卖、继承等因素影响。
什么意思呢。
《民法典》第366条规定,房主可以根据约定或者遗嘱,为自己名下的房子,给居住权人设立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对他人的住宅,享受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并且,无论屋进行买卖,或者由继承人继承,都无权让居住权人搬走。
只能等到居住权限到期,或者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才消灭。
还听不明白。那举个例子:
老王有一套房。
1、老王的养老金不够生活,可卖掉房子就没地方住了,怎么办。老王可以将居住权单独转让给小王,与小王签订居住权转让协议。小王支付给老李一笔费用,小王就拥有了房屋的居住权。
2、老王有1个保姆,对老王照料有加。老王怕自己去世后,保姆没地方住,于是老王与保姆无偿签订“居住权”协议,并至房管局备案登记。
有了这份居住权协议,保姆就有权在约定时间内一直住在老李房子里,没人可以赶走。
而这套房子,按规定不得再出租,但房屋依然可以买卖、继承。
但是想像一下,一个和房子产权没有关系的人,却可以合法的居住在你的房子里,甚至一辈子,房子还有人愿意买。
说说其他的情况。
小王刚结婚,妻子提出为丈母娘、老丈人设置居住权。但之后夫妻俩感情破裂了要离婚,财产需要分割。
但由于房子设了居住权,如果丈母娘愿意搬出还好,如果不愿意搬走,小王就很难把房子卖了,财产得不到有效分割。
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在二手市场很难交易,谁会买一套有权利缺陷的房子呢。
所以,未来如果打算买二手房,交易前一定要查清楚,房子是否设立过居住权。
买二手房,最好别买已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
如何学习法律?
一、学习目标: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现代社会有一个法律职业群体,称为“法律共同体”或者“法律人共同体”,包括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法学教授、企业法律顾问,等等。属于法律人共同体的这些职业,差异很大,律师是自由职业者,法官是国家公务员、执掌裁判权,为什么把他们归入“法律共同体”当中呢?有两个共同点:一是共同的职责:实践和维护法治。他们同是法治的实践者和维护者;二是共同的思维方式,就是法律思维。法官裁判案件、律师代理案件和法学教授分析案件,采用的是同一个思维模式,即法律思维模式。法律思维,是法律人所共有的区别于其他职业人的思维模式。法律思维的特点是什么呢?我们看到,无论法官、律师、检察官、仲裁员或者法学教授,其法律思维的整个过程,都是紧扣着法律规范进行的。这是与其他职业人的思维模式所不同的。
怎样才算优秀的法律人?分为人格和理性两个方面。先说法律人的人格:第一,是要有气节、操守、尊严。法大校长2013届本科生毕业致辞:做有尊严的法律人!7月30日海峡两岸司法研讨会上,谈到法官和法院的气节,不应当是趋炎附势、看风使舵。不应当是,在上级领导面前,低三下四、点头哈腰、奴颜婢膝,在下级(老百姓)面前作威作福、张扬跋扈。第二,要崇尚自由、平等、博爱,平等待人,同情弱者,有悲悯之心,富于同情心、富于正义感。第三,要信仰法律,信仰法治,才能以法律为业,执行法律,实践法治。如果自身不信仰法律,不信仰法治,却又从事法律职业,必然会对法律和法治造成巨大危害,并且最终也会毁灭自己,给自己的亲人造成巨大伤害,这样的事例很多。最后,是要格外的勤奋和严谨。现代社会,法律人是最为勤奋、严谨群体。我们知道,国内外知名律师,都是按照时间计费的。拖沓、懒散、不求上进、得过且过,当不了法律人,至少不是优秀的法律人。马马虎虎、粗枝大叶、丢三落四,担任诉讼代理人,弄错了程序、引错了条文、遗漏了证据、忘记了抗辩,导致不应该的败诉,给委托人造成巨大损失,自己也须对此承担责任。须特别注意的是,须从进入法学院的第一天开始,就注重法律人的人格修养,就以法律人的人格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加强人格修养,培养自己具有法律人的高尚人格。
再说法律人的理性,通过法学院的学习,为将来从事法律职业,打下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在此基础上掌握法律思维模式,及掌握从事法律实务的各种方法(裁判方法、研究方法、写作方法),不断积累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和法律实务经验,增长法律智慧。
二、学习法律的方法
(一)法律的规范性与学习方法
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规范性是法律的属性(严格言之,此所谓法律,特指成文法)。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也具有规范性。法学一般不直接研究社会现象、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而是直接研究“法律”。因研究对象之具有规范性,法学也就具有了规范性。你看法学者讨论问题,思考问题,必定先问“是否合法”,与经济学家讨论问题、思考问题,必定先问“是否有效率”,是全然不同的。这就是法律和法学的规范性所使然。
每一个法律规范,都可以分解为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等要素。这就是法律的规范构成。例如人们熟知的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可以判双倍赔偿。这是一个法律规则,从规范性分析:其适用范围――消费者合同,即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欺诈行为;其法律效果――双倍赔偿。因此,学习法律一定要从规范性入手。法律思维与别的思维如经济学的思维的区别,正在于规范性。
既然进入法学院学习的目的,在于掌握法律思维,而法律思维属于规范性思维,则在学习方法上就要从法律的规范性入手,而不是靠死记硬背。不是记忆、背诵每一个制度、条文的词句,而是要掌握每一个制度、条文的规范构成。只有理解、掌握了每一个制度、规范的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才算真正理解、掌握了这个法律制度、法律规范。
(二)法律的社会性与学习方法
法律以人类社会生活、社会现象、社会关系为规范对象。如刑法,规范对犯罪行为的制裁;民法,规范人与人之间的财产关系、身份关系;经济法,规范对社会经济生活的调控和管理;行政法,规范国家行政权的运行、控制。简而言之,法律是社会生活规范,使法律具有社会性。法律的社会性,也就决定了研究法律的科学,即法律学、法学也具有社会性,并因此属于社会科学。此对于法律学习,关系甚大。
学习法律,要求“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独立”,指不迷信书本、老师、权威;要经过自己的思考,才能转化为自己的知识,不能靠死记硬背。“思考”,指不盲目相信,由自己进行一番分析、考察。对于张三的某种观点,首先要“思考”:他所持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说服力,是否能够自圆其说。其次要“思考”:张三持这种观点有没有深层次的理由,与历史条件、时代背景以及张三个人的社会地位、学历、师承有什么联系?还要“思考”:张三发表这一观点,是在何种场合?是针对现行法所作的解释(解释论),还是对法律将来的修改所作的建议(立法论)?等等。
因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甚至年龄、性别的不同,而影响其理论观点,可以关于“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和“撞了白撞”的争论为例。当年修改婚姻法关于是否规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争论中,反对规定过错损害赔偿的,大多是男性,而赞成规定过错损害赔偿的,大多是女性;关于“撞了白撞”的争论中,赞成“撞了白撞”的大多是青年、中年而属于白领阶层,大多有车或者正准备购车,而反对“撞了白撞”的大多是老年或者属于蓝领,大多没有汽车或者买不起汽车。
在进行独立思考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作出自己的判断:赞成或者不赞成,赞成何种观点。这就是在“独立思考”基础上的“独立判断”。“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关键在“独立判断”。而“独立判断”的关键,又在于:以什么作为判断标准?概而言之,可以作为判断标准的,有两类“知识”:一类是“基本原理”,包括并不限于法律基本原理;另一类是“社会生活经验”,亦即平常所谓“常理、常情、常识”。
以“基本原理”作为判断标准,学术上的论辩大多如此,源于法律学的科学性。因为每一学科,均有其基本原理,而符合其基本原理的往往正确,违背其基本原理的往往错误。因此可以用基本原理作为判断标准。以“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系法律的社会性所使然。因为,法律既然是社会规范,就应当与社会一般人的生活经验相符。法律上和法学上的争论和是非,可以“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是我根据自己和前人的学术经验总结出来的。
(三)法律的逻辑性与学习方法
法律的规范性,与逻辑性是互为表里的。法律的规范性,必然要求法律的逻辑性。制定法律或者法典,要将各种法律规则按照一定顺序编排。这个编排顺序,以什么为标准?不是也不应该以所谓“重要性”为标准,只能以“逻辑性”为标准。因为,所谓“重要性”,是主观的价值判断问题,一项制度之是否重要及其重要程度,将因人、因时、因地而有不同认识。例如,合同法按照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变动”、“责任”的顺序,究竟“合同成立”重要,还是“合同生效”重要,还是“违约责任”重要?是很难判断,很难有统一意见的。
制定民法典,哪一个制度安排在民法典上,哪一个制度安排在民法典之外,哪一个制度排在前面,哪一个制度排在后面,绝不可能以重要性为标准,只能以逻辑性为标准。这个逻辑性,就是“一般”与“特殊”,“共性”与“个性”。民事生活的共同制度、基本制度规定在民法典上;特殊关系、特殊领域、特殊市场的特殊规则和制度,规定在民法典之外。
民法典上的安排顺序,也以逻辑性为标准:“一般”的、“共性”的制度在前,“特殊”的、“个性”的制度在后。这就使法典形成“总则”(共同的规则)、分则(特殊规则)的结构。首先,民法典分为“总则”和“分则”(物权、债权、亲属、继承是分则);其次,债权法分为“债权总则”和“债权分则”(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是分则);再其次,合同法也分为“合同总则”和“合同分则”(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是分则);最后,买卖合同也分为“买卖总则”和“买卖分则”(特种买卖是分则)。
特别要注意的是,这一“一般”和“特殊”、“总则”和“分则”的逻辑关系,也正好是法律适用的基本逻辑关系,这就是“特别法优先适用”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第123条)。制定法律的逻辑是从“一般”到“特殊”,愈是一般的规则愈在前,愈是特殊的规则愈在后;适用法律的逻辑刚好是倒过来,从“特殊”到“一般”,愈是特殊的规则优先适用,愈是一般的规则愈靠后适用。
法律上的逻辑关系非常重要。如果没有这个逻辑关系,逻辑混乱、支离破碎,法官就没有办法正确适用法律,他不知道应该适用哪一个规则才是正确的,他会无所适从,没法下判,这当然是指公正的法官。反之,一个不公正的法官、受法律外因素影响的法官,却可以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既然好几个条文都与本案有关,相互间没有严格的逻辑关系,他适用任何一个条文,你都没法指责他,没法批评他,就会使一些枉法裁判合法化。可见,法律有逻辑性,才能保障法律的正确适用,法律没有逻辑性不仅影响法律的正确适用,还会助长司法腐败。
法律有严格的逻辑性,不仅可以保障法律的正确适用,还可以增加法律的灵活性。当法官受理现行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的案件时,可以适用一般的规则予以裁判。
(四)法律的概念性与学习方法
法律是一套规则体系,也是一套概念体系。适用范围、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都是通过法律概念来表述的,因此,要正确掌握法律规范,必须先正确掌握这些法律概念。前述消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双倍赔偿。从规范性分析:其适用范围,是用“消费者”、“经营者”、“合同”和“消费者合同”这些概念表述的;其构成要件,是用“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概念表述的;其法律效果,是用“赔偿”、“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等概念表述的。因此,你要正确理解和掌握消法第四十九条,你就要先正确理解和掌握“消费者”、“经营者”、“欺诈行为”、“赔偿”等等法律概念。
因此,完整准确地掌握法律概念体系,是正确进行法律思维的基础条件,可以说,法律人进行法律思维,就是运用法律概念进行思维。我们法学院学习,学什么?简而言之,就是学习法律概念体系,然后在此基础上,运用各种法律概念进行法律思维。
概念是人的发明,是用文字表述的,是科学思维的工具。因此,概念性是理解和解释法律的根据。理解、解释任何法律条文,必须先从该条文所采用的法律概念入手。概念有其内涵、外延。概念有其模糊边界,即概念具有模糊性。这就决定了文义解释可能得出多个解释结果。当采用文义解释,得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解释结果时,就需要进一步采用其他解释方法。
学习法律的门径,在于掌握完整的概念体系。法律是一套概念、原则、制度和理论的体系,其基础是一整套有严密逻辑关系的概念,掌握了这套概念,就掌握了法律思维的框架。经验表明,法官在裁判中、律师在处理案件中、学者在分析案例中,如果出现失误,往往源于没有掌握好这套概念体系或者发生了概念混淆。因此,学习法律首先强调记忆这套概念体系。但法律概念有其专门含义,相互间有其逻辑关系,因此不能单凭死记硬背,在记忆的同时应强调对概念的理解。特别是初学者,一定要着重记忆和理解这两个环节,边阅读、边记忆、边理解、边运用,在理解的前提下增强记忆,在记忆的基础上加深理解。
学习法律,不能不讲究读书方法。读书的方法,有三种:其一,精读,目的在于掌握概念体系。法学的每一个学科,都有一套法律概念体系。当你初学一门法律学科时,就应当选择一本概念体系完整、准确,且简明扼要的好的教材,通过反复精读,把这套概念体系记在脑子里。所谓有扎实的基础,就是指比较完整准确地掌握了这套概念体系。须知每一门学科的著作,都可以分为“教材”、“体系书”和“专题研究”三类。其二,泛读,目的在于加深专业基础、获得广博的知识。在精读一部、两部好的教材,比较完整准确地掌握该学科的概念体系基础上,再选读一些专题研究论文和著作,补充、完善自己的概念体系,加深专业基础,开阔视野。其三,研读,目的在于掌握研究方法,培养研究能力。结合具体的问题研读体系书的有关章节,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在未掌握好概念体系之前,抱着大部头的体系书通读,读到中间忘了前面,读到后面忘了中间,必然是事倍功半。
法律概念,是法律思维的工具。法官、律师正是运用物权、债权、法律行为、权利、义务等等法律概念,进行思维,分析案件,裁判案件。以婚姻关系上的违约金条款案为例,法官运用了“合同”、“婚姻”、“法律行为”等法律概念,并正确地分析了这几个法律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法律行为是上位概念,合同和婚姻是下位概念,当属于下位概念的法律规则不能适用时,运用上位概念的“法律行为”的法律规则,正确地裁判了本案。
(五)法律的目的性与学习方法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是立法机关制定的,立法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制定各种法律,每一个法律规则都有其目的。因此,学习法律、理解法律,需要了解各个法律规则所要实现的目的。德国学者耶林发表《目的法学》,批评概念法学玩概念游戏,忘记了法律的目的。耶林将法律目的,比喻为在茫茫大海上指引航船方向的北极星。我们学习法律和解释、适用法律,犹如在茫茫大海上的驾驶船舶,只要掌握法律的目的,即不致迷失航向。
法律的目的性,在学习方法上的意义在于,我们学习每一个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不仅要理解和掌握每一个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不仅要正确理解和正确解释所使用的概念,还要准确把握这一法律规则、法律制度的目的。一定要弄清楚:立法者设立这一法律规范的目的何在?在解释、研究每一个规范和制度时,一定不要忘记它的目的。王泽鉴先生说,任何法律均有其目的,解释法律时必须想到:立法者为何设此规定,其目的何在?可见,掌握每一个规范和制度的目的,是学习、研究、解释、运用这一规范和制度的关键。
因法律的目的性,而有目的解释方法。所谓目的解释方法,指法官在解释法律条文时可以用法律条文的立法目的作为解释的根据,当采用文义解释及其他解释方法,得出两个不同的解释意见而难以判断哪一个解释意见正确时,应当采纳其中最符合立法目的的解释意见。即当存在不同的理解、解释时,应当以该规范和制度的目的,作为判断标准。
(六)法律的正义性与学习方法
所谓法律的正义性,指法律本身须符合于社会正义。是法律与其他行为规则,如技术规则,的根本区别所在。正如人有“善、恶”,法律也有“善、恶”,这就是所谓的“良法”与“恶法”。符合于“社会正义”的法律是“良法”,违背“社会正义”的法律就是“恶法”。历史上曾经存在过的许多“恶法”,诸如规定对小偷砍手的法律,规定当众将“私通”者乱石砸死的法律,规定对流浪者加以鞭打、监禁甚至处死的法律,规定对同性恋者予以惩罚的法律,随着社会的进步而相继被废止。我国现已废止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若干地方规定“行人违章撞了白撞”的政府规章,就属于“恶法”。
当我们学习法律的时候,除了从规范性入手,掌握每一个法律制度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和法律效果,以及正确把握其立法目的之外,还需要进一步用“正义性”标准予以评价、批判。对于“恶法”、违背社会正义的法律,要通过解释方法回避其适用。至少是不要为“恶法”辩护,不要制造所谓的“根据”、“理由”,把“恶法”硬说成“良法”。在法学院学习或者毕业后从事法律职业,一定不能忘记法律的正义性,不能忘记维护社会正义是每一个法律人的神圣职责!
法律的正义性最终要通过法院的裁判予以体现。法律、法规所体现的社会正义,是理性的正义;通过法院裁判所实现的正义,才是实践的正义、现实的正义。因此,法官和律师对于实践法律的正义负有神圣职责。裁判案件,不仅要考虑裁判是否于法有据,而且一定要考虑所作出的判决结果是否符合于社会正义,即裁判结果的妥当性。只有合于社会正义的判决,才是正确的判决。
社会正义,有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之分。形式正义,着重于程序公正。只要所适用的程序规则是公正的,具体案件的当事人之间是否实现了正义,则非所问。实质正义,则不满足于程序的公正,而是着重于在具体的案件的当事人之间实现正义。按照现代法律思想,强调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形式正义只是手段,而实质正义才是目的,形式正义须服从于实质正义,并最终保障实质正义的实现。
因为法律有正义性,于是决定了,法律科学,既不同于自然科学,也不同于工程技术,与社会科学中的其他学科也有本质的区别,而被称为“善(正义)的艺术”。真正掌握了这套“善(实践正义)的艺术”,才称得上优秀的法律人。下面举两个法官提的问题,说明法律科学是“善(实践正义)的艺术”。
一个人选择了法学,选择以法律为业,你就选择了“公平正义”!选择了以民主、自由、平等、博爱、公平、正义作为自己行为、处世的价值目标!你应该有正义感,有是非观!你如果还是学生,你也是弱者,没有力量为人民主持正义,但至少你应该能够判断是非,判断正义与不正义!你如果担任法官,就应当断然拒绝法律外因素的干扰,使你作出的每一个判决都合情合理合法,在当事人之间实现公平正义!
法律人以实践法治为职业。这绝不是一般的职业,不是仅仅为了赚钱谋生。因此不是经营者(商人)。法律职业的神圣性在于:维护法律,维护正义!你看,西方的法官,被人民当成正义的化身,就像神职人员之被视为上帝的代表!法律人不可能是革命者,但法律人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你是法学院的毕业生,无论你将来从事何种职业,身处社会的上层还是中层,你一定不要忘记法律的正义性,法学是实践正义的艺术。不要忘记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遭遇不幸的人们。
三、正确认识和对待法学论文写作
(一)中文能力是法律人最重要的素质。此所谓中文能力,非指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文体写作能力。是指法律文体(法学论文和法律文体)的写作能力。中国的法律人是用中文进行法律思维,具有相当的中文能力是进行顺畅法律思维的基础条件。凡是水平高、能力强的法律人,无论法官、律师,其中文能力(口头、书面)都很强。法官指挥庭审,律师在庭上答辩,应当用词准确,有条有理,逻辑性强,撰写判决书、答辩状,应当文字准确,逻辑严密,富有说服力。中文能力差,语言拉杂,用词含混,缺乏条理,逻辑混乱,不可能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二)法律文体写作与法学论文写作。法学论文要求:文字准确、逻辑严密、富有说服力。同样是一切法律文体的要求,如合同书、起诉状、公诉书、答辩状、判决书、裁决书。因此,法学论文写作能力强,法律文体写作能力就强。法学院学习中,通过法学论文(学科论文、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写作,训练、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法律文体写作能力,训练、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中文能力。
这里单说“文字准确”。古人有关于“推敲”的故事,贾岛吟诗: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用“敲”还是用“推”?翻来覆去,拿不定主意,撞了贺知章的马头,贺不加责罚,反而共同讨论。法律文体写作也有类似故事,是“敲”门而入,还是“撬”门而入?“敲门而入”,说明二人认识,女方为男方开门,不过是通奸;“撬门而入”,说明违背女方意愿,采用暴力,就是强奸,可能判死罪。现今民事裁判实践中,有类似案件,“还欠款5千元”,究竟是“已经归还了5千元欠款”,还是“仍然欠款5千元未还”。“全部货款已结清”,是全部货款“已经结算并支付完毕”,还是仅仅“结算清楚尚未支付”?
说明法律文体写作,特别要求准确,一字不当,可能铸成冤案、错案。此与文学写作不同,文学写作用词不当,不会造成冤案,而且作者可能故意采用多义词,故意追求模棱两可、语义朦胧的效果。法律文体写作,特别要求用词准确,避免歧义。这要通过法学论文的写作来训练。
(三)法律人的论辩能力与法学论文写作。法律人的职业,特别要求论辩能力(口头论辩、书面论辩)。你看民事审判的双方代理人在庭上辩论,刑事审判的辩护人与公诉人在庭上辩论,一方主张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方辩称不违约,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诉人主张构成犯罪,辩护人辩称不构成犯罪。双方你来我往,针锋相对,唇枪舌剑。法官在庭上听讼,就看哪一方有理,辩论逻辑性强、有说服力?答辩状、法庭辩论,当然最终靠证据。我们常说,靠证据说话,但证据自身并不会说话,而是在法庭质证时,由案件双方,辩护人与公诉人、原被告的代理人,替证据说话(辩论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证据内容和意义)。如果辩护律师中文能力很差,说话拉拉杂杂,缺乏逻辑,颠三倒四,语无伦次,用词不当,即使有充分的证据,也未必能够胜诉。法庭辩论的真正目的是说服法官,必须思路清晰,用词准确,条理性强,逻辑严密,才具有说服力,才能说服法官。法律人必须有高水平的论辩能力,掌握论辩的艺术、说服的艺术。法学院除在模拟法庭训练外,主要靠法学论文写作来训练和培养学生的论辩能力。
我们进入法学院学习的目的,在于把自己培养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有人误以为,只要把十几门课程学好了,各门课程都考试合格,成绩优良,就能够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我要告诉同学们,这样的认识并不正确。刻苦学习各门课程,掌握各个法律学科的概念体系,打下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当然很重要,这只是法律人应当具备的素质之一,更为重要的素质是,能够运用法律基础知识进行法律思维,从事法律实践,这就要求具有相当的中文能力。
我们在小学、中学阶段主要是通过语文课和作文(主要是文学文体写作),无论高考语文成绩如何,都缺乏法律人的中文能力、法律文体的中文能力。因此,要重视法学院各科论文写作、学年论文写作,特别是毕业论文写作。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法学院学生都认识到论文写作的重要意义。一些同学不重视论文写作,采取敷衍的态度,甚至从网络找两篇题目相同或类似的论文,加以裁剪拼接,应付了事,只求老师给个及格分数就行了。这些同学在法学院四年毕业,中文能力没有得到训练和提高,即使各科考试成绩优良,即使真的掌握了各门学科的法律基础知识,也不可能成为优秀的法律人。须知将来担任律师写起诉状、答辩状,担任法官撰写结案报告、判决书,担任仲裁员写裁决书,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起草合同书,都是不可能从网络下载进行拼接所能够解决的。因此,必须在法学院学习期间,重视法学论文写作,按照法学论文写作方法,自觉训练、提高法律文体写作能力。
四、自己造就自己
明确学习目标。明确原告优秀的法律人所应具备的素质,人格方面的素质和知识能力方面的素质。掌握学习方法。主动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通过主动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和训练,把自己造就成为优秀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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