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超过半年怎么赔偿的简单介绍
人伤交通事故过了两年如何索赔?
人身的损害赔偿的诉讼的有效期一般都在交通事故发生的一年之内,如果超过了一年的话,你虽然有起诉的权利,但是很有可能丧失胜诉的可能性。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话已经是屡见不鲜了,那么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了,受害人应该及时索赔。索赔的时候可以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成功的话,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了那么交通事故索赔。那如果要确定交通事故索赔诉讼的时效的话主要存在着以下的五种情况:第一,对于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没有关系的一个损失的话,例如说车辆的损失,或者是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的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的那天起开始计算的两年之内。第二,对于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比较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有医疗费,误工费或者是交通的费用等等,那么这时候诉讼的时效应该从发生交通事故的那天起开始计算的一年之内,但是如果在一年之内没有治疗结束的或者是一年之内未能进行定残的,那么则适用有关法则的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的期间内的最后的六个月,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是一些其他的障碍不能行使自己的一个请求权的时候,那么诉讼的时效可以暂时中止,那从中止开始那天到原因消除的那一天开始,诉讼时效可以继续进行计算。第三,对于因为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些隐性的伤害,例如外伤性的失语症、偏瘫、神经损伤所导致的肢体的肌肉萎缩等等,那么诉讼时效应该自隐性伤害再被确诊的那天开始或者是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时候开始计算的一年之内。第四,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开始的那天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来计算,也就是说,人身的话就是一年,其他的就是两年,那对于达成调解协议之后或者是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协议之后,如果有逾期不进行履行的,那么诉讼的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的那天开始计算。第五,在经过有关部门的调节结案或者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结案了之后。受伤的人员,如果出现了与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有关系的后遗症的话,那么在治疗后遗症所产生的一些相关费用的话就可以进行起诉。那诉讼的时效是自后遗症确诊的那天开始或者是医疗部门又或者是鉴定机构在确认了后遗症与发生的交通事故有关系的那天开始起来计算。因为新出的新交通法是保护弱者的,所以,如果你是交通事故的受害方的话,那么就算你有责任或者是你没有责任那对方都是需要负全责的。交警队的话会给你出具一个责任认定书,你可以拿着这个责任认定书向对方车辆的所有人或者是保险公司来进行索赔,那如果对方不具备这个赔付的一个能力的话,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来申请强制性的一个执行。综上所述,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么应该在发生后的现场及时的进行处理,最好能去医院进行检查,避免一些没有发现的损害,一般要求人身的损害赔偿在法律上是有诉讼时效的,如果超过了这个诉讼时效那么再起身的就不容易了。
交通事故十年后才发现是误工费已经超过一年半年了现在还可以起诉吗?
交通事故造成的 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你们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 向法院起诉 维权。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你们可以到 司法鉴定机构 进行 伤残等级鉴定 ,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的金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赔偿清单才能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赔偿的。
交通事故锁骨骨折半年不能干活其误工费是由保险公司赔付吧?
交通事故导致说骨骨折。因此所产生的误工费,是保险公司的赔偿,但前提是,撞伤你的机动车,在事故中,有责任,部分责任大小,只要有次要责任,保险公司就正常理赔,如果,事故责任划分中,你自己是全责,机动车一方没有责任那么保险公司是不赔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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