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怎么处理的简单介绍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拖着不处理应该怎么办?
出了特大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的处理措施为:可以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法律分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双方要及时报警,交通事故责任方拖着不处理的,当事人可以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首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对方不处理时,如果对方全责,可以自己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当胜诉后,对方也不处理、赔偿的,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交通事故责任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后交警进行了认定,确定了机动车方是主要责任方,于是受害者就要求责任方对事故进行赔偿处理。但是责任方却一直在拖延着时间,不肯处理这起事故。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看看我收集的资料。
交通事故责任方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首先可以使用“代位赔偿”。“代位赔偿”已经被《保险法》规定为每家保险公司必须要承担的一项责任,保险公司不能再以“投保人无责任”这种借口,拒绝赔偿无责任方的相关损失。此外,很多保险公司都将“代位赔偿”写入了保单的说明中,您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让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给您说明,避免未来遇到相关情况的时候给您造成损失。申请使用“代位赔偿”的前提就是您需要投保交强险和 商 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您的申请。
1、对方车辆无保险:
如果对方的车是刚买的,还没有上任何保险,而与您又恰好发生了事故,但是对方司机不给您赔付。您就可以先由您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您的维修费用,之后再向肇事方追求索赔。
2、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
在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例中,肇事车辆司机没有赔偿能力,这也使得受损失的车主非常郁闷。其实当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3、对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
在有些事故中还会遇到一些“老赖”(拒不赔付欠款或者赔偿人员的俗称),在警察给出相关裁决之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延期赔付维修费用,甚至“人间消失”。此时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4、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一方对交警的裁决有异议,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认可且拒绝签字。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受害方的您是可以向您所在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5、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
肇事逃逸的情况在近几年的交通事故中频发,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方肇事车辆逃逸,此时您可以通过照片、行车记录仪甚至是录音记下对方的车牌号和车主的信息,这样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无法使用:
1、无第三者的事故
如果事故是单方事故,没有造成第三者的损失是不适用于“代位赔偿”的。比如车自己撞到了墙上,这种情况就无法使用。
2、非保险赔偿范围
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适用“代位赔偿”。
实在不行,我们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序:
1、首先您可以直接去工商局查询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只需到所在工商局的企业信息科,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盖章即可。
2、前往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
3、前往被告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填好起诉书,交50 元 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4、回去等消息。一般几天后,法院会给双方打电话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15天以后开庭。
在这个等待过程中,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会让法院开一个协助办理函,将材料盖章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对方收到后,会将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你去拿钱。
另外,法院还会要求你写一份撤诉申请。之后您会收到一份民事诉讼裁决书,内容大致就是该案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原告撤诉,此案也就划上了一个句号。
交通事故的责任方长期拖着不处理,会给自己带来各种各样的麻烦,建议受害者能第一时间通过规范的手段来进行解决。
@2019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一直拖着不处理怎么办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