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律师费用(一般民事诉讼费律师费需要多少钱)
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
普通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800元~ 10000元/悄冲件;
(2)涉及产权关系的:每件基本服务费1000 ~ 2000元。争议财产数额超启清歼过一万元的,按照下列比例累进计算。
争议金额的计费比例:
1001-10万元的5% ~ 6%;
10001-100000元的4% ~ 5%;
10万元-500万元的3% ~ 4%;
50万元至1000万元的2% ~ 3%;
100万元至500万元的1% ~ 2%;
50万元以上部分为0.5% ~ 1%。
(1)审查起诉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 ~ 12000元/件;
涉财案件:执行涉财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但最低不低于2000元。
(2)审判阶段:如果不涉及财产关系:
(1)担任被告人辩护人:2500 ~ 20000元/件;
(2)担任自诉人和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 ~ 150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律师费用管理办法
第正洞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民事诉讼律师费标准
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争议标的额计费比率: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100001元—1000000元部分4%~5%;1000001元—5000000元部分3%~4%;5000001元—10000000元部分2%~3%;10000001元—50000000元部分1%~2%;50000001元以上部分0.5%~1%。(一)审查起诉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500~12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二)审判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1)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2500元~20000元/件;(2)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2000元~15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打官司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聘请律师打官司的费用如下:
1.非财产纠纷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耗时长短,协商收取2000-10000元之间;异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得低于2万元。
2.法律文件:代表他人撰写、修改和审阅法律文件。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耗时长短,每份文书收费600-2000元。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费用在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
4.公证代理:律师的公证代理不一样,费用在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将为委托人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的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时间等协商收费。,谈判费是每份1500-20000元。
6.律师调查:根据调查项目协商费用。
民事案件律师费用一般怎么收费
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
(1)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4.2%;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
(4)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
(5)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
(6) 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1.2%;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1%;
(8) 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
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发回重审、再审案件的、代理仲裁案件、代理不予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可参照上述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同一律师事务所再次代理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理阶段的,可以给予优惠。同时代理反诉、反请求案件的,反诉、反请求案件的收费可按标的额参照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费。
涉外案件:涉外(含涉港、澳、台地区)案件的收费标准,可参照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如果涉及到外语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按上述标准的1至5倍收费。经委托人同意,也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异地办理的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可以在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至5倍。
下列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由中级及以上人民法院受理一审的案件;
(2)当事人一方人数在3人及3人以上的共同诉讼案件;
(3)知识产权纠纷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商誉案、名誉纠纷等案件;
(4)取证困难的案件;
(5)新类型案件;
(6)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7)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具备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协助方能办理的案件;
(8)其他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双方认为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民事诉讼、仲裁案件,除国家规定不得实施风险代理收费的案件外,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风险代理收费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大小、实现代理目标的难易、代理工作覆盖的诉讼阶段等情况协商确定,涉及财产关系的,建议不高于争议标的总额的30%。
执行案件:根据执行标的额,可按一审阶段标准收费或根据案件情况实施风险代理收费。代理民事申诉案件,可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亦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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