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婚嫁(重庆婚假多少天2022)
最新劳动法规定的婚假是多少天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80]劳总薪字29号文: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假,同时还依据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的内容,我们现在通常所说的职工法定婚假为三天。
__同时根据《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国家规定的晚婚假是几天
关于晚婚假的相关规定: 各地计划生育条例婚假统计:(2018年3月9日更新)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拟取消晚晚婚) 上海: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天津: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重庆: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福建:婚假15天(已取消晚婚假)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 广东: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广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贵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 黑龙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 湖北: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 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 江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辽宁:婚假3天+晚婚假7天 内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 宁夏: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 山东: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山西:婚假30天(已取消晚婚假) 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 四川: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 云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 浙江: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海南:婚假3天+晚婚假10天 西藏:婚假3天+晚婚假7天 中国人民解放军:婚假3天
重庆婚假多少天2022年新规定
重庆婚假是15天。男女双方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后,就可以享受15天的婚假,在婚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向职工支付相应的工资。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三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八十天。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职工,在产假或者护理假期满后,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的育儿假。夫妻一方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的,期间的月工资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并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夫妻双方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五至十天育儿假的,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重庆婚假是3天还是15天
法律分析:重庆婚假是15天。1、按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享有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的,课享受15天婚假(含3天法定婚假)。3、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有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即最多可享有22天的婚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条例和办法中都有对晚婚晚育者进行奖励优待的具体规定。国家规定的基本婚假一般为3天,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在此之外都又规定了晚婚奖励假,时间有长有短。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重庆:婚假5天+晚婚假10天=15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重庆市婚假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是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除了享受规定的最多3天的婚假外,晚婚会额外得到7天假期的奖励。如果晚婚者在城镇里居住但是没有工作的,或者是私营企业的老板,一般由居委会或者镇政府给予相应的晚婚奖励。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国家重庆法定婚假是多少天
重庆: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二十八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5年9月29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纵横法律网-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贵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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