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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走哪些程序的词条

2023-03-01 案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

据调查,近年来交通事故发生的案例逐年增加,这给万千家庭造成了沉重的伤痛。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者是可以向肇事者索要赔偿的,但是得根据相关鉴定结果来判定具体赔偿多少。那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 ?如何办理?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

办理程序如下: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什么程序

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情况(伤情鉴定、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项,申请人、申请日期。 伤者必须在治疗终结后的 15 日内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伤者 15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如果不服评定结果,必须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查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15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有哪些 @2019

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有哪些流程

交通事故进行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队提出伤残鉴定申请;2、交警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3、伤者持《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4、鉴定人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作出伤残鉴定的结论。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包含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走哪些程序的词条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1、被鉴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 伤残鉴定申请 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受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被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被鉴定人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鉴定费用。公安部《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 伤残鉴定机构 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 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由此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伤残鉴定是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 赔偿程序或者说是事故处理程序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不同的伤残级别赔偿数额会差别很大,不管是 赔偿权利人 还是义务人都不能消极等待,积极接受鉴定结果,如果觉得鉴定结果差异太大可 申请重新鉴定 。这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法院诉讼鉴定结论是证据一种可以申请法院重新鉴定,二是当事人提起重新鉴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 交通事故伤残 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评定伤残等级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车祸伤残鉴定流程怎么走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流程:在受害人住院治疗终结之后,准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伤情鉴定申请书、住院治疗的过程记录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自行委托或者由交管部门进行鉴定;鉴定人根据提供的材料进行鉴定,在三十日内出具伤残鉴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程序

解答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这些程序:1、申请人向相关部门进行伤残鉴定申请;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之后,委托相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3、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4.1鉴定原则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4.4致残等级划分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4.5判断依据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该怎么走

1、被鉴定人(伤者)需要携带上述资料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护理费用等相关项目的鉴定(鉴定按项目来收费);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3.关于鉴定收费,各省价格都不一样,省内的机构基本一致,收费标准也体现地区差异(鉴定费用一般是由当事人先行垫付,索赔时可要求对方支付该鉴定费用);4、等待鉴定结果(视情况而定,复杂的一般会进行三次鉴定,由多个专家组进行研究鉴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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