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赔偿的词条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分担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及赔偿比例
法律分析:主次责任占比划分情况如下: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7.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8.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赔偿
按照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理赔。若交通事故双方均有责任的,如果是机动车应该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超出部分按照责任比例承担。如果是非机动车只需要按照双方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即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之后如何赔偿
(一)交通 事故责任划分 之后,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赔偿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赔偿规定,回答如下:一、财产损失1、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1)车辆维修费(2)车辆施救费用(3)车载物品的损失(4)经营性车辆的合理停运损失(5)车辆贬值损失(6)造成道路设施和其他交通设施、树木花卉、房屋等的损失(7)其他损失,如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误工费、替代性交通工具费费用、电话费、货物清理费等需要的证据主要有:车辆维修发票和维修明细单车辆贬值损失及其他财产价值的鉴定意见车辆运营收入证明受损物品的购买发票及价格表车主收入证明、交通费发票、电话单和货物清理费用收据等二、医疗费医疗费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1)挂号费(2)医药费(3)住院费(4)治疗及手术费(5)器官功能恢复训练的康复费(6)整容费(7)其他后续治疗费。2、计算标准: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的医药费、住院费和抢救费用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计算确定,需要康复训练、整容和后续治疗的,根据医院出具的继续治疗意见或者法医鉴定意见。如果无法确定的,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3、需要的证据主要有:(1)根据医院的医疗费收据、住院费收据、抢救费用单据(2)医院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3)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者法医鉴定意见三、误工费1、误工费赔偿的基本原则:(1)误工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的收入;(2)误工费还包括兼职的收入;(3)误工费必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依据,对于单位没有扣发的收入,不予赔偿;(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收益;2、计算标准: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伤残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需要的证据主要有:医院的休假证明、住院证明;法医鉴定意见或伤残鉴定意见单位误工减少收入证明其他收入证明或者工作证明四、护理费计算标准:根据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级别等要素决定(1)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是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2)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实际护理期限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应另行起诉请求继续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支付期限为五至十年。(3)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需要的证据主要有:医嘱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据护理人员收入证明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计算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六、营养费计算标准: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2、需要的证据主要有:医疗机构的营养证明意见鉴定意见七、残疾赔偿金1、计算标准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村收入×伤残赔偿指数×年限(60岁以下的,为20年,60-75岁的,为20-(实际年龄-60),75岁以上的,为5年)2、需要的证据主要有:(1)户籍证明或暂住证,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2)伤残鉴定书八、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标准:费用标准:一般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对于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具体计算为: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2、需要的主要证据: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九、死亡赔偿金1、计算标准: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村收入×年限(60岁以下的,为20年,60-75岁的,为20年-(实际年龄-60),75岁以上的,为5年)十、丧葬费1、计算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1、计算标准:(1)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4)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十二、受害人及亲属的交通费、住宿费等赔偿基本标准(1)必须是受害人或者亲属、必要的陪护人员到医院就诊、转院治疗、处理交通事故、办理丧葬事宜所实际发生的费用;(2)交通一般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以普通舱位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出租车,可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二等以上的座位。(3)住宿以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为准。需要的主要证据(1)交通费和住宿费的正式票据(2)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十三、精神损害赔偿金依据伤残程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
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赔偿的责任分为两种情况:
首先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
二是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
我们来看第一种情况: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措施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六)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城市快速路和禁止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快速路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静止的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一方在该车辆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再看第二种情况: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承担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五)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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