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报废车补贴流程(申请报废车补贴流程怎么写)
私家车报废流程及补贴是什么?
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显示,汽车达到报废标准后,所有人是要按规定进行报废处理的。那么车辆如何报废注销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准备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牌照、事故车的话需要携带证明材料;
2、车管所业务窗口提出报废申请,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报废单》;
3、工作人员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会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4、持报废通知书将车送至报废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5、工作人员核对发动机号、车架号等相关信息后,会将机动车进行拆解,并给机动车所有人开具《车辆报废回收证明》;
6、持回收证明到车管所注销机动车档案即可。
注意事项: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不过各地的补贴标准不一样,实际请以当地商务部门或者报废机动车回收厂回复为准。
私家车报废流程及补贴是什么
【太平洋汽车网】1、车管所业务窗口提出报废申请,领取并填写《机动车报废单》;2、工作人员会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3、持报废通知书将车送至报废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4、工作人员给机动车所有人开具《车辆报废回收证明》;5、持回收证明到车管所注销机动车档案。带上资料去车管所申请补贴。
需要准备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牌照等材料,事故车的话需要携带证明材料。
参考《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附件)等规定,如在强制报废之前选择主动提前报废车辆,按照规定是可以获得不同额度补贴的,家用汽车标准如下:
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7000元,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5000元,报废排量1.1--1.35L的轿车-18000元,报废排量1.0L的轿车与专项作用车-6000元(购买车辆时已享受过财政补贴的车辆没有报废补贴)。
(图/文/摄:太平洋汽车网梁科欣)
汽车报废的流程是什么?还有补贴吗?
汽车报废的流程及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以北京市为例,汽车报废流程如下:
第一步,到车管所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以下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机动车号牌;
5、属于校车的,应当交回校车标牌;
6、属于报废解体的,还应提供《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监销车辆还需提供《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7、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提供机动车灭失证明原件;
8、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提供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9、属于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提供出境证明复印件或者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10、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安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1、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提供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
12、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第二步,受理窗口领取注销凭证。
二、汽车提前报废补贴方案: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9、报废1.35升以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11、报废1升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第三十一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二)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三)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机动车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报废汽车回收价格表2019年最新报废车回收补贴标准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