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章处理期限(车辆违章去哪处理)
车辆违章处理期限是多久
解答车辆违章处理期限通常是15天,也就是车主需要在收到违章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依法取得处罚通知书,并进行缴纳罚款。但是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违章一般在车辆年检之前处理好即可。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车辆违章处理期限多长时间
车辆违章处理期限多长时间
现在驾驶汽车的人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很多司机朋友的不文明开车行为导致交通违章的现象频频发生。那么,当发生了车辆违章后就要在期限内进行及时处理!至于车辆违章处理的期限通常是多少天呢?下面我就为详细介绍下!
一、车辆违章处理的期限多久
(一)、现场处罚的违法行为。对于交警现场开具罚单且让驾驶人签收的,该处分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超过期限就会自动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按3%比例收取,上限不超过罚款。如果处分12分且未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的,会被吊销驾驶证。
(二)、对于已打印处理单的违法行为,该违法行为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好,否则处罚同上措施。
(三)、电子警察记录违章行为。由于电子警察记录是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车辆违法行为,该行为属于人驾驶人签收,所以为无固定期限处理,只需要在车辆年检前处理就好。
二、车辆违章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第四章第十八条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第十九条 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二)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第二十条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
第二十一条 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第二十二条 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单位应当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
第二十三条 对吊扣、吊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处罚决定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不履行罚款处罚决定,拒绝缴纳罚款的,除依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拘留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以上内容可知,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已打印处理单,都是需要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而这项电子警察记录违章行为则不需要,因为电子警察记录是无驾驶员签收的,只需要在车辆年检前处理完处罚记录即可!另外对于车辆违章的法律条文也要有所了解,才能更好规范自身的车辆驾驶!
车辆违章处理期限多长时间 @2019
车辆违章处理期限为多久?
车辆 违章处理期限 是分为以下几种: 1、如果交警当场处罚的,罚款数额较少,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处理; 2、如果交警出具处罚单的,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罚款; 3、被监控拍到的违章,在机动车年审前处理完毕。《 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 接受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 机动车驾驶人 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交通违法处理期限多长
交通违章处理时间期限是15天。超过15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