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垫付多少的简单介绍
交警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多少医药费
交强险医疗费限额是1万元,因此垫付的最高金额是1万元,保险公司有在保险赔偿限额内先行垫付的责任。一般在伤者伤情严重,需要较大数额医疗费时,在预估医疗费可能会远远超过1万,且被保险人有责时,才会根据实际情况垫付。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二)驾驶人醉酒的;(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先垫付,保险公司最多能垫多少钱?
保险公司只能垫付交强险范围内的1万元,这个没什么不好,如果超出了这个限制,需要保险人自己去支付。到最后伤者出院后,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把这1万元计算在内的。
拓展资料:
1.事故发生后首先是报警,报保险公司,有伤着的要打120急救。然后就是等着交警划分事故责任,在责任没划分前可以不垫付医药费,没有规定就是肇事司机垫付医药费,可以要伤者自己拿钱看病,等出院后事故责任呀划分了,直接按照责任划分的比例赔偿就可以了。
2.事故责任划分后,伤者也痊愈了,双方就赔偿问题要协商一下,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要参与协商。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直接签订赔偿协议。赔偿到位就你完事了 ,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伤者可以把肇事方和他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有法院判决赔偿多少。
3.车祸保险理赔的主要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4.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一些特别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5.首先,垫付前提是发生了三种情形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其次,垫付金额不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且垫付金额为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再者,保险公司有权就垫付的抢救费用向致害人追偿。
6.《条例》另外还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几种情形,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交强险可以垫付多少医药费
在交强险范围内的垫付。
实务中,保险公司经常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先行为受害人垫付医疗费用,针对该情况,如果最终认定的赔偿数额(假设无财产损失部分)超出交强险,应当注意在计算“经交强险赔偿后的不足部分”之时,需要减去的是120000元而非110000元,而最终保险公司所承担的交强险责任为110000元,因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的垫付都属于“经交强险赔偿”的范围。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给受害人垫付了多少,则在计算“经交强险赔偿后的不足部分”时,就需要减去多少,而保险公司最终所承担的交强险责任则为交强险限额内的余额。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最多垫付多少
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范围内,一般垫付1万块钱的医疗费用。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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