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比例怎么解决的词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明确责任,如何打官司?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明确责任,如何打官司?”:由当事人各方举证证明各自的责任大小。比如:你可以将对方“货车多项不合格,特别是制动系统”、 “货车撞红灯”的证据提供给法院,由法院来确定各方的责任大小、赔偿比例。2、骑车人在斑马线上不推行、而是骑行的,是违规,一般是主次责任,货车主要责任。3、“如果打官司,伤者胜诉的机会多大?得到的赔偿百分比大概多少? ”:(1)这不好说。能得到赔偿是肯定的,但赔偿多少就得看证据情况了,你说得多少的赔偿算是用胜诉呢?90%还是60%?(2)能得到百分几的赔偿得看证据情况。从你所说情况看,主次责任,一般赔偿是60%-90%。4、“如果不打官司,保险公司可否根据交警的赔偿调解书进行赔偿?”:可以。但需要你方的各种票据。需要注意的是:在达成最终调解意向之前,票据原件不能轻易给对方或是保险公司:那是原始证据,一旦没有了、对方又反悔不再赔偿,你们想起诉就没有证据了。5、“赔偿调解书中的赔偿比例双方自己定的话,保险公司会不会按照这个比例进行理赔?”:不会,保险公司只按照法律规定的限额进行赔偿,不管你们之间的实际损失是多少。超过保险限额部分,应由车主或司机赔偿。6、“打官司大概要花多少钱?”: 诉讼费按你请求的数额来计算,不超过1万元的50元;10万元以下,标的额(就是你索赔的数额)×2.5%-200元;20万元以下,标的额×2%+300元;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比例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报警由交警同志出具的法律文书,它是代表着交通责任事故的划分,但有些人看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发现没有责任比例。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比例怎么处理?我告诉我们要看实际情况。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比例怎么处理
事故认定书没有责任的比例,协 商 不成,由法院自由裁量主次的百分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比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3.特殊情况洗的责任划分和承担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责任纠纷,就应该找律师来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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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公平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公平怎么办? 1、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有异议的,可以自《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 证据 。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 2、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审查期间,当事人不能启动 诉讼 程序,否则将导致复核程序终止。 3、目前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复核后维持率很高,很少有改变原有认定的。所以,当事人没有十分把握,一般不要申请复核,可以在调解时要求调整责任比例,或在诉讼中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如果你当初申请复核过,并且复核结论是维持原认定,调整和重新划分责任就会更加困难。 二、什么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 法规 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三、 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 2、编号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第××号”。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如:“时间:1998年10月28日下午2时30分地点:××市××街南段”。 4、案由过渡语继时间和地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下一段文字:“对于19××年×月×日×时×分发生在××(写明事故发生的路段)的×××(事故一方人姓名)和×××(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经本机关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如下责任认定。” (二)、认定内容 1、这是该责任认定书的关键项目,应用分条分项的方式一一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分析应依据交通现场勘查、询问见 证人 及车辆检验等情况进行推论,说明负有责任的一方因何原因,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哪一条,以致造成了该交通事故,据此应负此起事故的什么责任。 2、分析应入情入理,合理公正,提出的违章依据与后面的责任认定结果要紧密关联,互为因果,严密无间。继认定结果之后用“特此认定”公文落款语结尾,右下角加盖认定机关公章,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年月日,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三)、尾部 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据此在尾部应写明“此认定书,已于××××年×月×日向当事人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最后写明本责任认定书分送的形式:(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一半一半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1、交通事故一人一半责任,就是对事故的损失总额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然后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规定替被保险人赔偿损失。 对方的损失由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险赔偿,赔偿顺序是: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2、已方的损失由车辆损失险、车上责任险等险种按保险合同赔偿,如果没有购买这些商业险,保险公司不负责这部分的损失赔偿,要已方自己承担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五条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怎么处理
1、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就剩赔偿问题。双方可自行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双方一致请求交警调解或者向法院民事起诉。
2、双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才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书面提出调解申请,等待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天。达成协议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调解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该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方为生效,然后按照规定履行赔偿。
3、如案件进入到法院审判阶段,双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认定的责任比例没有异议,法院将按照认定书对双方各自的损失进行审理。如双方或一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所认定的责任比例有异议,异议方应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其异议的理由,异议方有证据证实认定书认定比例确有错误的,法院只将认定书作为审判参考,综合异议人所提交的证据对案件各方的责任比例重新进行划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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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比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比例如下: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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