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物(民法典的物权法)
民法典——物的概念与分类
一, 物的特征
1.非人格性
2.原则上为有体物
3 人力所能支配的
4. 具有独立性
5. 原则上为特定物(物权客体特定原则)
二, 物的分类
1.重要成分(非经损毁不能分离)与非重要成分
2.主物与从物,主物与从物相互独立,有一定的结合关系,归同一人所有,一般从物随主物一同转让
3.原物与孳息(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
民法上物的概念?
民法上物的概念物包括金钱和有价证券。
民法上的物具有以下特征:
1、须存在于人身之外;
2、须能够为人力所实际控制或支配;
3、须能够满足人们的社会生活需要;
4、须为独成一体的有体物。
扩展资料:
关于标的与物的区分:
标的或诉讼标的是一种法律关系,没有实体存在,而物有实体存在。诉讼标的有时可能会涉及标的物,也可能不涉及任何标的物。每一个诉都有诉讼标的,但不是每一个诉都有诉讼标的物。举例说明,因为房屋租赁产生了争议,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关系,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法法律关系
民法典中的物权都包括什么内容
《民法典》中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的效力及于所有人,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均属于义务人。物权具有追及效力、优先效力和排他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民法典规定的物权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的物权有: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以及依照其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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