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什么是交通事故鉴定的词条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什么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根据对现场的勘查、技术分析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所出具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鉴定概念是什么
解答交通事故鉴定是指对于某些专业性问题的,由交警委托专业技术职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修、分析、判定的一种调查活动。通常有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鉴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交通事故怎么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鉴定:1、伤残鉴定分两种:精神鉴定、肢体鉴定。2、交通事故发生后,伤残鉴定之前需要去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队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又叫推介书。3、如果交通事故案件起诉立案,不计算具体赔偿数额,然后请求法院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也可以去做伤残鉴定。4、肢体鉴定时间一般是受伤3个月后去做,精神鉴定一般是受伤6个月后去做,具体根据受伤者恢复情况。5、经过法院委托的鉴定一般不会被推翻,如果是受害方自己委托去做的鉴定,肇事方或者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认可,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法院方面是否准许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检查什么
1、尸体检验及处理。
2、轻重伤鉴定。
3、成伤机制鉴定。
4、伤残评定。
5、酒精含量检验。
6、车辆安全性能检验。
7、事故车辆机械故障鉴定。
8、车辆定型鉴定。
9、痕迹鉴定。
11、指纹鉴定。
12、微量物质鉴定。
13、物证鉴定。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检验和鉴定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交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依据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规定伤残划分为十级,从十级到一级,其受伤的程度越高,生活自理能力越差。评价标准的依据是依照你病历上的出、入院诊断、拍的各种片子,看你的受伤情况。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要求对方提供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项;(三)提交的相关材料;(四)检验、鉴定的时间;(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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