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交通事故营养费和护理费应该赔偿多少的词条
交通事故伤者护理费营养费怎么赔付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护理费, 营养费,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护理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护理费包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出院后的护理费;是否需要长期护理以及最终能否获得赔偿,需要根据伤者的生活自理情况、护理时间、护工人数和工资等因素综合来判断。 营养费可以和医药费用一起主张,至于可以获得多少的赔偿:每个地区不一样,有的法院还是按30或者50一天的标准计算,有的是按伤残等级计算一个范围,法律规定只是说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所以一般都是只主张,至于赔多少法院说了算。 精神损失费能不能得到支持,各个地区有所差异,并且与伤者的伤残情况、对家庭的影响程度、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关系,精神损失费具体赔偿多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交通事故营养费和护理费应该赔偿多少
有关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和护理费赔偿数额问题,应当分别解答。一是,营养费,各地法院在掌握赔偿数额标准不一样,但一般在每日以15元到50元来确定,时间确定在住院期间和出院一定时间(这个时间一般由医院病历来确定,并由法院酌定认定);二是,护理费,如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护理人员的因护理实际减少的损失来计算,比如护理人员月收入为3000元,每天为100元,其护理时间为60天,护理费应当为6000元。护理人员的收入应当由护理人员所在单位出具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工资表,并出具因护理他人误工被扣除工资的证明。如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三是,护理时间,分为住院期间和出院后护理。一般伤残不重,而且能够恢复生活自理的,按照住院期间的时间来计算护理天数,以一人为限,如需二人以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和鉴定机构的证明。出院后护理是指不能在一定期间内恢复,需要长期护理的,如一、二伤残并且伤者不能自理,一般情况下需要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护理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
解答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1、护理人员的收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护理人数原则上为1人;3、护理级别的确定根据被护理人护理依赖程度及所配制残疾辅助器具来确定;4、护理天数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2护理费和营养费赔偿标准
一、护理费和营养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1、护理费和营养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法律上没有统一规定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期限和护理人数来确定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结合着受害者本人的误工损失计算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3、受害人死亡,的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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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 遭受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 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15/天住宿费120/人市内交通费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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