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车祸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内)
交通事故受伤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解答交通事故受伤诉讼时效为三年。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发生交通事故时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轻微伤害诉讼时效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需要住院治疗的,从以治疗终结之日起算诉讼时效。一般认为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能得到完全和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算是治疗终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发生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诉讼的诉讼请求事项进行判断,如果交通事故诉讼的诉讼请求涉及人身伤害赔偿的,其诉讼时效为一年;如果交通事故诉讼的诉讼请求不涉及人身伤害赔偿,而只涉及财产赔偿请求时,其诉讼时效为三年。因为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但是如果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而要求赔偿时,其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诉讼时效的计算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诉讼对象之日起计算。在交通事故中,一般情况下都能当即知道损害已经发生并且知道责任人,因此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自交通事故发生后即开始计算。但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逃逸的,诉讼时效应当自当事人确定肇事者身份之日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是多少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物损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据不完全统计,约有十分之一的涉及重大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是在案发一年后才提起的。
根据法律规定: “诉讼时效时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以上三种情况,时效均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当时有损害发生,应从此时开始在两年内起诉,如系人身伤害则应在一年内起诉。如某些损害是在事隔一段时间后发现的,则应在发现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间。
车祸人伤理赔时效是多久
1.车祸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有多长?
车祸和人身伤害索赔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1.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但是,被侵害20年以上的权利,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订草案)》,第一百九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损害明显的,从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当时没有发现伤害,从诊断伤害之日起计算,能够证明是侵权造成的。(原第168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自收到交通事故证明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调解从丧事办结之日起开始;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从治疗结束或者伤残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损失确定之日起开始。
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期限为十日。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达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止书,发送给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毫无疑问,这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一年,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然而,诉讼时效何时开始是民事审判中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至今尚无定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应当在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按照实际数额确定。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必要的康复费用、适当的美容费用和其他用于器官恢复训练的后续治疗费用后另行起诉。但根据诊断书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继续丧失工作的,丧失工作时间可以计算至固定伤残前一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的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规定的误工时间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级别护理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
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护理期限不得超过20年。
残疾受害者的护理水平应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和为残疾人准备辅助器具的情况来确定。
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交通费应以官方账单为准;相关凭据应与就医地点、时间、次数、次数一致。
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确定。
被害人确需到其他地方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应当赔偿被害人本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费用。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按照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或者残疾等级,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自自残疾之日起计算20年。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低,但职业公害严重影响其就业的,伤残赔偿金可以相应调整。第二十六条残疾人辅助器具按通用适用器具的合理成本标准计算。如有特殊伤害需要,可参照辅助器具准备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限参照编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使民事主体能够主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那些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此时很难找到车祸的相关证据,所以如果你想在此时以车祸中受伤为由获得赔偿,但又不能提交相关证据,那么请求将不予受理。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六尺法律咨询网 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