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撞死人逃逸怎么处罚(醉酒撞死人逃逸判例)
醉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刑
一、不构成刑事犯罪的,需要承担的行政责任: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构成刑事犯罪的,需承担的刑事责任:
1.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因交通肇事致使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因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撞死人但不构成交通肇事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三、构成刑事犯罪的,需承担的行政责任:
1.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机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4.1 酒精含量阈值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
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
饮酒后驾车≥20,0
醉酒后驾车≥80
酒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刑和赔偿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酒驾撞死人逃逸怎么判刑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醉酒驾驶袭警罪一般会怎么判刑
酒后袭警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如果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醉驾撞死人逃逸判刑多久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交通事故,致使他人死亡的,负有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无论何种原因逃离事故现场,都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属于逃逸情节,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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