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撞人后处理流程(摩托车撞人,交警现场还有事情处理流程)
摩托车撞人后处理流程
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行人受伤的,在完成事故认定之前,车辆按处理流程需要暂扣,直至交警部门完成认定书的出具。然后相关的赔偿问题应当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摩托车撞人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摩托车碰撞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向交警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立即现场拍照,然后保险公司会出具现场调查单。
2.在报案等待过程中,不要改变事故现场。必要时双方最好交换电话号码和驾照。同时,估计你摩托车的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内。目前对于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事故,一般不需要按照交通法规划分事故责任。
3.如果损失少于2000元,那么事情就简单多了。事故双方直接去快速理赔中心,只受理2000元以下的案件。注意,去中心时,双方和车辆必须到场。
4.当你带着现场勘查单到达中心时,保险公司的人会要求事故双方共同填写“相互碰撞自赔协议书”(目前2000元以下的案件一般都是通过相互碰撞自赔的方式处理,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你自己的损失由你自己的保险公司承担,没有任何麻烦)。填写协议,并将其与现场调查单放在一起。
5.离开中心,然后你就不用在事故中联系对方了。把自己的事故车辆拿到自己信任的摩托车3S店,通知保险公司派人到3S店和店内工作人员共同评估损坏情况。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店内定损报价出来后,保险公司会把这个报价拿回去自己查价格。所以保险公司最终核定的价格就是最终赔付价格,可能和3S店提供的价格有些出入,一般差别不大。还有,在确定损坏之前,不要私自开始修车,尽量保持事故原样。
6.确定损坏后,可以把摩托车放在3S店,自己回家。两个工作日之后,保险公司会电话告知损失评估结果,然后去3S店确认签字。签完字就可以修车了。如果对保险公司的损失评估结果不满意,不要签字。
7.修车费用先自己出,车修好了3S店开发票。拿着发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以及之前的协议和调查单,去快速理赔中心报销。报完账,整个过程就完成了。
二、摩托车撞车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协议或者书面记录,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摩托车牌号、保险凭证号码、交通事故情况、赔偿责任人等内容。,并在签字后立即离开现场一起协商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
如果双方申请摩托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的协议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摩托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原因有争议的;
(5)车辆不能自行移动;
(六)与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碰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下列交通事故: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对事实、原因有争议的,应当及时离开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离开现场后,协商不成的;
(二)受损害人认为损害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没有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
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可以由交通警察处理。
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离开现场的,交警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摩托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地点等。,经当事人签字后,责令当事人离开现场,恢复通行。拒绝撤离现场者,强制撤离。根据当事人过错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定事故处理简易程序。
当事人自行离开现场后,协商未能就损害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并报警的,应当向交警提供当事人各方签署的协议或者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书面记录。交警应当记录在案,由当事人签字,根据当事人过错在交通事故发生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制作简易程序办理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当场进行调解。交警将调解结果记录在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书上,由当事人签字后送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警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证明中陈述相关情况后,可以将相关信息送达当事人:
(一)当事人不能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化导致交警无法进行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警调解的;
(四)当事人拒绝签署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证明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或者调解不成、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总而言之,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们应该选择留下来处理所有的事情。无论事故严重与否,都要报案,让执法人员给出最终判决。所以办案流程是法律规定的,不同的案件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但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的利益。
摩托车撞了人怎么处理
摩托车撞伤人后应该赔偿医药费,医药费应该按照以下流程向保险公司报销: 1.事故发生后报交警,报保险公司。 2.保留一切医疗费用发票(门诊,住院,检查)。 3.出院时复印出院记录,在医生那开一份诊断证明书,在护理部拿到用药总清单。 4.向保险公司通报下伤者情况及其要求 做伤残鉴定 的想法,在保险公司可拿到一份 伤残鉴定委托书 ,做出伤残鉴定。 5.联合交警,保险公司,开始和伤者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未果,就停止支付费用,等待法院传票。
摩托车撞人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摩托车撞人后处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1、向交警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立即出现场拍照,然后由保险公司出具现场勘查单。
2、在报完案的等待过程中,不要改变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最好交换电话,需要时,交换驾照。同时自己估计下自己摩托的损失是否在2000 元 以内。现在交规规定2000元以下损失的事故,一般不用划分事故责任。
3、如果损失在2000元以内,那么事情就会好办很多。事故双方直接前往快速理赔中心,该中心只受理2000元以下的案子。注意,去中心的时候,一定要双方当事人和双方车辆都到场才行。
4、带着现场勘查单,到了中心,保险公司的人会要求事故双方共同填写“互碰自赔协议书”(现在2000元以下的案子,一般情况都采取互碰自赔的方式处理,这种方式好处是自己的损失由自己的保险公司承担,不费周折)。填好协议书,与现场勘查单一起妥善保管。
5、离开中心,从此便不用跟事故对方再有联系了。将自己的事故车辆弄到自己信得过的摩托车3S店,并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派人来3S店,与店内人员共同 定损。这里要注意的是,店内定损的报价出来后,保险公司会拿着这个报价回去自己审核价格。所以,保险公司最终审核通过的价格,才是其最终赔付的价格,可能 会跟3S店提供的价格有些出入,一般出入不会很大。还有就是,定损之前,千万不要私自开始修车,尽量维持事故原状。
6、定损后,就可以把摩托放在3S店里自己回家了。一两个工作日后,保险公司会电话通知定损结果,然后再去3S店确认签字,签完字,就可以修车了,如果对保险公司定损结果不满意,就千万不要签字。
7、修理费用由自己先垫付,等车车修好,3S店会开具发票。带着发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以及之前的协议书和勘查单,前往快速理赔中心报账,报完帐,整个流程就走完了。
二、摩托车撞车处理方法有哪些
如发生《 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填写包含交通事故的时 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摩托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情形、赔偿责任人等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 商 赔 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均办理摩托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摩托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六)碰撞建筑、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列交通事故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处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情形,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
(二)受伤人员认为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对赔偿有争议的。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时间、地点、当事 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摩托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 制撤离。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报警的,应当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各方当事人签名的协议书或者交通事故相关文字记录材料。交通警察予以 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交通警察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就要选择留下来处理所有的事情,不管事故是否严重都应该要进行报案,让执法人员来给出最后的判定,所以,处理的流程都是有法律规定的,不同的案件所处理的方法就会不一样,但一定要懂得如何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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