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给付的彩礼婚前退还吗(结婚前男方给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男方给的彩礼能要回来吗?
结婚男方给的彩礼钱可以要回来,女方不想结婚了,男方就可以索要彩礼钱的。
彩礼是旧时婚礼流传下来的程序,说白了就是男女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全国目前并没有统一的彩礼标准,按照各地的风俗习惯为主。
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符合以上条件,还有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返还彩礼的标准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一般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具体返还的数额。
彩礼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在结婚的时候大家都知道彩礼男方给女方的,所有权归女方所有。彩礼是姑娘的婚前财产,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是不参与分割的。但是如果男方给女方彩礼,最后双方并没有结婚,也没有共同的生活在一起,那么这个彩礼,女方需要全额的退还。
拓展资料
结婚时,男方给女方彩礼,这是自古以来的风俗,一方面表达的是对女方的诚恳,另一方也是向女方的家庭展现出自己,自己拥有让女方幸福的能力,给娘家报答,让娘家人安心。
然而近些年来,随着一些地区的不良因素,故意哄抬彩礼价钱,造成彩礼畸高,给许多人的婚姻蒙上了阴影,激化了双方的矛盾,有违于正常的社会秩序和规范。
一,两家人如何谈彩礼问题呢?
1、 双方真诚地沟通
谈彩礼不是做生意,两家人主要也是为了子女婚后能过得幸福,所以少点套路,真诚的态度才是重中之重。
2、了解当地彩礼价格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婚嫁习俗,关于彩礼自然也有不同的价格水平。如果不知道多少彩礼比较合适,可以参照当地的彩礼价格。
3、情侣之间先达成一致意见
在双方家长见面之前,最好情侣之间对于彩礼金额、礼品等比较敏感的话题,就先沟通好并且达成共识,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范围。

4、尽量订婚前谈妥
彩礼最好在订婚前就聊清楚,不要拖到领证后,否则双方都会有点被动。
5、最好男方父母先开口
彩礼是赠送不是买卖,若是女方先开口,多少会有点尴尬。所以建议男方主动谈彩礼的事情,这样既能表明你们真心求娶的诚意,也是对女方的尊重。
6、若是没谈妥,子女及时调停
双方家长谈彩礼过程中,如果出现意见分歧,子女需要及时制止,并调和现场气氛。比如可以说:饭菜都快凉了,先吃饭吧,这些之后可以再谈…
7、确定彩礼后,不要再反复提要求
两家人商谈好彩礼后,最好不要再对彩礼问题提出异议,比如觉得彩礼金额不够,想要增加礼品数量等等。这样会让对方家庭觉得你言而无信,从而心生嫌隙。

二、谈彩礼时尽量不要出现这些情况
1、双方见面时,父母就给对方下马威。这样会给对方不平等的感觉,容易伤感情。
2、谈判过程中态度强硬,对于不符合自己要求的想法拒绝商量更改,这样很容易谈崩。
3、双方家庭若商定了彩礼金额,最好不要在见面时临时变卦,这样会显得不够诚意。
结婚前男方给的彩礼钱能要回吗?
结婚前男方给的彩礼钱能不能要回,要看男女双方有没有缔结婚约,有没有共同生活(正常夫妻共同生活),还有是不是给付彩礼造成给付人经济困难。一般来说,夫妻结婚共同生活之后,原则上法院是不支持返还彩礼钱的,如果真的有特殊情况,比如说给付造成经济困难,就要根据结婚共同生活的细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离婚时是否能够退还彩礼与结婚多长时间并无多大关系,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缔结婚姻关系后未共同生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
一方离婚要求返还彩礼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需要注意的是,共同生活应当理解为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进行生产和生活,并且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长期性。虽未举行婚礼但已经共同居住和生产的,应当认定为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
: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登记结婚前付的彩礼返还吗?
一、登记结婚前付的 彩礼返还 吗? 彩礼作为民间习俗历史悠久,早在我国,西周时期“婚姻六礼”中就有“纳征”制度(以男方送财物至女方家来确定婚),唐朝《户婚律》则明文规定实行“以聘财为信”的结婚送财物制度。千百年来,这种封建礼法已在我国民间根深蒂固,并逐渐演化成民间习俗,代代相传,在我国乡村至今仍普遍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在司法解释中作出这样明确规定显然是基于我国乡村普遍存在的彩礼习俗的现状,是一种务实性的司法妥协。 “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旧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司法解释规定彩礼予以在一定条件下返还,在法理上体现了对对价行为公平性的保护。 对于登记结婚之前给付的彩礼,登记结婚之后,仍可返还的,最高院在《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一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 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 为条件。 二、登记结婚后付的彩礼返还吗 对于登记结婚之后给付的彩礼,《解释(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从彩礼的法律关系分析,属于一般的赠与,但其赠与目的的现实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间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 因此可根据彩礼的具体流向分二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 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 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财产分割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 共同财产 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现实中,男方家在 登记结婚前付的彩礼 ,也是有机会要求女方家返还的,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那么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主张才会得到支持。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先咨询一下专业 律师 ,听过律师的意见再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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